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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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踏两条船 结果翻了船
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海检

  对艳福深有感悟的宁波人陈某,在今年10月4日那天,终于尝到了什么叫“内外夹攻”和“福兮祸之所伏”,因为在这一天,他除了差点被自己放的火烧死,还因为放火被请到了公安局。11月10日,陈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男子家外有家
  今年26岁的陈某是海曙区一家金融公司的员工,收入不错,几年下来也颇有积蓄。陈某一直认为钱要花在刀口上,不过,陈某认为的“刀口”与常人不同,因为他认为女人就是“刀口”,钱要花在女人身上才痛快。
  陈某既然有了这样的理解,自然也有所动作。他虽然已经结婚,婚姻也比较美满,但对女同事任某向他发起的情感攻势,他还是满心欢喜地接纳了。由于平时接触比较多,再加上任某对其很有好感,两人最终没有守住道德底线而发展为情人关系。
  从此,两人在郊区租了一间房子,隔三岔五地在那里幽会。陈某在与任某交往的过程中,从未对她说过谎,任某也知道他有家庭。因此,陈某认为自己绝对有把握把两人的感情划定在一定“范围”内——即不结婚,不干涉对方的感情,不强迫对方离婚。

  内外都要自尽
  然而,陈某的妻子见丈夫时常外出,对他产生了怀疑。于是,她决定跟踪丈夫。她一面稳住陈某,假装自己很忙而无暇顾及他,一面请人偷偷跟着丈夫,“侦查”他的行踪。
  很快,陈某的“外室”被找到了!
  经过妻子三番五次的哭诉,陈某也有了回头之心,答应妻子尽快了断这段孽缘。但是,当陈某把两人的关系已经被妻子发现的事实告诉任某、希望结束这段感情时,任某却不肯放手。
  眼见自己喜欢的陈某就要回到他妻子的身边,任某哭闹开了,当初“不结婚,不干涉对方的感情,不强迫对方离婚”的承诺统统不算数了。
  任某告诉陈某,如果陈某不离婚、离婚后不和她结婚,她将自杀。而且,任某还发出最后通牒,要陈某务必每周陪她3天且周末不算,如若不然,也是自杀伺候。
  而此时,见丈夫这么长时间还未了断孽缘的妻子也等不及了,她也明确告诉陈某,如果陈某不能在半个月内了结此事,她将悬梁自尽。

  自焚涉嫌犯罪
  陈某赶忙先稳住妻子,答应一定在半月内了结此事,转身赶去劝任某。
  10月4日中午,陈某来到曾经的“爱巢”,轻声劝任某不要轻生。此时,陈某的妻子及其亲戚也赶到了,门内门外随即乱成一片,陈某的妻子等人不但对任某进行辱骂,还用石头砸窗。
  在一片混乱中,陈某先是感到非常自责,继而产生了自杀的念头。于是,他趁任某出门“理论”之际,用打火机点燃了书架上的纸张,导致书架火势渐大,房间也多处着火。
  正在吵闹的人安静了下来,纷纷趴在门口、窗口大声劝陈某不要轻生,有话好说。幸好陈某还听劝,在众人的轮番劝说下,他终于幡然醒悟,打开了房门,众人进屋将火扑灭。
  警方经过调查,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遂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