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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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油漆却检出指标合格
消费者怒告质检机构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西法

  “这个三无产品怎么会合格?什么国家标准,有什么国家标准……”61岁的王大爷情绪激动。因为油漆质量问题,杭州萧山的王秀法老人把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告上了法院。昨天,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鉴定单位当被告的案子,这在该院还是第一起。
  去年10月22日,王大爷在滨江一家建材商行花了6000元(经销商称尚未付款)买了油漆,用于房屋装修。王大爷说,买的时候销售人员说7天后就没气味了,但是实际上刺鼻的气味2个月后还有。于是,王大爷到工商局举报。
  后在王大爷和经销商同意的情况下,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委托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王大爷买的油漆进行检测。该检验中心对油漆的光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苯和二甲苯综合等5个指标进行检测后,认为这5个指标符合国家GB18581-2001标准。
  有了这份检验报告后,销售商据此认为自己卖的产品没问题。不过,王大爷咽不下这口气。油漆桶上注明的生产厂家是深圳市泰之润化工有限公司。于是,他特意去了深圳找厂家,但是王大爷并没有找到这家公司。王大爷说,自己还去了深圳市工商局查询,结果工作人员说这家公司是虚假注册的。深圳调查的结果让王大爷深信自己所买的油漆是个三无产品。不过,经销商说,厂家当然存在的,只是换了地址。
  王大爷最后选择起诉检验中心。他认为,油漆是三无产品,就属于不合格产品,而检验结论却是合格。为此,王大爷要求法院判令检验中心退还油漆检测费2010元,归还检验时提供的油漆桶,并且赔偿5484元损失。王大爷没有请律师帮自己维权,庭审中一直很激动。
  检验中心委托了律师出庭应诉。检验中心答辩说,他们只是受工商局委托对油漆的5个指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并非对整个产品质量合格与否进行判断。“三无产品”并不代表所有检测指标都会不符合规定。
  庭审进行到一半,又出现了戏剧性变化。“原告王秀法,你告错对象了。”法官发现被告的主体资格有问题。原来,法官经过核实发现,该检验中心属于非法人单位,也没有登记,它只是浙江方圆检测集团的一个内设机构,对外不能承担法律责任。
  庭审无法继续,法庭当即宣布休庭。王大爷只能先撤诉。如果他想继续把官司打下去,要变更被告后重新起诉。听完法官的解释,王大爷无奈地离开了法庭。
  记者了解到,消协曾经参与调解过王大爷的纠纷,但因其没有提供购买油漆的发票而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