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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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王”改判为市场经济壮胆
本报记者 余春红

  过去的30年,浙南的那一片热土有太多的收获和荣耀值得叙说。这个活力四射的地方用自己的“温州模式”震撼了世人。
  追溯“温州模式”,柳市“八大王”是公认的先行者。如果说“八大王”以常人少有的冒险精神吃起了市场经济的“螃蟹”,那么“八大王”案件的改判则是以一种巨大的反思行动引领了一个市场经济新时代的到来。

  回放——

  坎坷:猝不及防的“投机倒把罪”
  今年47岁的程步清是乐清柳市“八大王”中最年轻的,他是“矿配大王”。程步清成为“矿配大王”是从子承父业开始的。他的父亲程胜雄就是从事矿灯配件生产的,他高中毕业后就跟着父亲干了。生意很好,有时一家人没日没夜地在作坊里加工,有些配件自己生产不了,他们就想方设法从上海、杭州等地进货。
  就在程步清父子的名气越来越大,成为远近闻名的“矿配大王”时,时间到了1982年。当年上半年,一场“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整治在全国展开,柳市是重点打击地区,而程步清就成了被具体打击的对象。
  1982年7月13日,程步清游泳回家,有人传话说省里来人找他去旅馆谈话。没有多想,程步清就去了旅馆。就这样,他被收容了。当年9月5日,程步清被正式逮捕。
  “投机倒把”,这就是程步清被抓的原因。9月29日,乐清县人民法院对程步清作出了判决。判决书中认定的犯罪事实是:被告人程步清,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于1980年12月至1981年12月间,在柳市镇后街私设“向阳矿配电器门市部”……在柳市信用社开立账户,先后从上海、温州等地套购各种型号的继电器、熔断器、空气开关等,转手加价出售,销售额达25万余元……一年来,程步清在投机倒把活动中,共牟取暴利1万余元。
  程步清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没收“暴利款”1万元。而就在此前4天,“旧货大王”、36岁的王迈仟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似乎是一夜间的事情,除了闻风出逃的“螺丝大王”刘大元,“电器大王”胡金林、“目录大王”叶建华、“线圈大王”郑祥青等,名气很大的柳市“八大王”都遭遇了牢狱之灾。
  
  平反:画出一个崭新的起点
  1982年的冬天很快过去了。
  1983年3月8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乐清县人民法院对程步清的原审判决,发回重审。5月7日,乐清县法院作出重审判决。判决中说,程步清开设门市部所进行的购销活动,均通过有关部门同意,未经核准登记开业是当时条件所限;加价出售电器配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程步清被宣告无罪,释放。
  同年1月,王迈仟也被宣告无罪。就这样,“八大王”先后入狱又先后改判平反。
  这个转折与曾经任温州市委书记的袁芳烈有着密切的关系。当时,袁芳烈听了“八大王”案件的前后情况汇报后,就指示有关部门复查案件。此时正是急需发展经济和富民政策的春风吹进千家万户的时候。1984年春,温州市召开全市乡镇书记以上干部会议,此次大会上,袁芳烈作了吸取“八大王”案件教训、大胆支持发展商品经济的讲话。
  “八大王”平反了,他们不用再坐牢,他们的家人也不用再抬不起头,但是改判、平反的意义和影响其实远远不止于此。正泰集团总裁南存辉曾经说过,如果没有“八大王”的平反,他是不敢开办工厂的。

  回访——

  当年的审判长:改判起了无形的推动作用
  “应该改判,应该改判啊。”今年已经73岁高龄的李国华提起“八大王”的案子,依然有些激动。当年程步清案一审的审判长就是李国华。
  当年对“八大王”的处理讨论中,李国华参与了。他说,看了案卷后,自己就表示不能接受,讨论过程中也有其他人提出了不同意见。“我分到一个案卷,就是程步清的。”李国华说,仔细翻阅案卷后,他就认为程步清的情况不符合投机倒把罪的特征。在当年,李国华对市场和商品经济比一般人有更多的认识,因为在进法院成为一名经济庭法官之前,他是工商局市场管理科的科长。
  当然,李国华等人的意见并没有改变整个案件的定性。程步清一审还是被判了投机倒把罪。那是让李国华无奈的一次审判。至今他记得审理过程中的一个细节,那就是预审时,程步清一直没有提到自己的父亲,把什么都揽在了自己身上,而其实当时程父才是主要的打击对象。李国华说,当时柳市搞电器的人很多,所以假冒的、以次充好的情况比较严重,但在具体的打击过程中发生了偏差。
  案件最终迅速改判了。对于一个法官来说,自己审理的案件被改判应该不是件容易接受的事情,但对于李国华来说,程步清案的改判是他所期盼的。李国华坚定地说:“我很愿意(改判),错了就应该改判!”重审程步清案时,审判长依然是李国华,自己改了自己的案子,他觉得很欣慰。
  “‘八大王’案件的改判对柳市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因为群众从此知道做生意不是犯罪,他们可以放开手脚去闯了。”接受采访时,李国华如是说。

  当年的“螺丝大王”:希望法治环境越来越好
  2008年7月以来,刘大元陷入了分身乏术的境地,公司的生意很好,而采访他的记者一拨接一拨找上门去。几经约访,刘大元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了采访。
  “螺丝大王”刘大元激情不减当年,言语间依然有“大王”之威、“大王”之勇,26年前的经历滔滔不绝而出。刘大元在“八大王”中是幸运的一个。1982年5月,工作组三番五次找他谈话,他却死不低头,还不断地向工作组的人反问,问得对方都无言以对。“我认定自己没有错,搞活经济应该是好事。”刘大元说得斩钉截铁。
  1982年8月6日,刘大元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有人向他通风报信要来抓人了,刘大元穿着背心短裤就逃出了柳市,来不及告诉家人一声。就这样,他开始了几个月的逃难。到杭州、上海、东北……刘大元把那段日子戏称为“旅游”,但是即使在那时,他依然想着创业。去桐庐瑶琳时,他就有过租地种瓜种木的想法。
  1983年4月18日,刘大元终于等来一个好消息。柳市的一个干部告诉他,第二天检察机关要开平反会议了。
  平反后至今,“八大王”中大多还继续走经商之路,除了刘大元,还有“五金大王”胡金林、“目录大王”叶建华、“矿配大王”程步清。
  刘大元没有放弃经商,但是曾经的“螺丝大王”在1989年选择了改行,改做精密焊接材料的生意,因为那时螺丝店在柳市已经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刘大元说,二十多年前的“官司”给他和其他“七大王”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如今,当年“螺丝大王”的金名片依然起着作用。现在他经营的是温州柳市大元精密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忙不过来。”这就是刘大元现在的生意状况。
  相比二十多年前,刘大元感到欣慰的是,现在政府各部门对创业都很支持,这让他的生意做得一帆风顺。为什么当初却成为了打击对象?刘大元也一直在分析和寻找着原因。那时法治不够完善,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是他分析出的原因之一。刘大元记得,当时他去给客户汇货款甚至都被人阻止,回忆起来仍觉得不可思议。
  要说还有什么期待,今年已经61岁的刘大元说,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对创业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他希望越来越好的法治环境能助他和所有搏击在商海中的人越干越精彩。

  印记:
  柳市“八大王”传奇般的经历讲述着市场经济萌芽期的曲折和坎坷。“八大王”的案件到法院改判即告终结,但司法上的反思却才刚刚开始。1984年8月5日,本报刊发了《以中央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办案经验教训——温州“目录大王”叶建华等人获平反》的报道。文中说:“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帮助下,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文中还分析了在一些案件中出现偏差的原因,深刻地指出其中原因之一是:“没有实事求是地分析他们致富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是基本合法的还是基本非法的……”用今天的眼光看,当年“八大王”的平反为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拆除了思想观念上的“藩篱”,开启了政策法律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