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说是到市政园林管理处办理工程转让手续,谁知他只是在杭州城转悠了一天——
假合同骗人被人非法拘禁
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淳检法

  诈骗惯犯冒充副处长行骗,事情败露后遭到受害者非法拘禁,一起诈骗案引出了多个案子。8月29日,冒充省园林管理处副处长的头衔、拿着“水利水坝工程承揽合同”到处行骗的伊某被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诈骗惯犯变身为副处长
  今年43岁的伊某是淳安县里商乡人,从1996年开始,他因犯诈骗罪先后4次被判处10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4月,刚刑满释放的伊某又迫不及待地开始了他的诈骗勾当。4月21日,他从外地私刻了“水利水电部第十二工程局”“杭州市市政园林管理处”“杭州市公证处”3枚公章,还从打印店内打印了一份盖有浙江省市政园林管理处公章的“委托书”。
  “委托书”介绍得煞有其事,写着:经我处研究决定,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全权委托伊某副处长办理有关水利水坝工程NO.国(2008)00018号合同的全部业务事项。我处将负全权责任,望有关单位予以支持和帮助!谢谢!
  就这样,伊某摇身一变成了浙江省市政园林管理处的“伊副处长”,“伊副处长”还自己炮制了以浙江省市政园林管理处为乙方、水利水电部第十二局为甲方的水利水坝承揽合同书一份。按“伊副处长”的说法,该合同的工程项目为新安江水电站大坝下建德市彩虹桥边的防洪坝,工程量是5.5万立方米,总造价是1000万元人民币。为了把合同造得逼真,伊某还炮制了一份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未尽事宜进行了补充。

  “我这里有一个工程需要发包”
  5月24日,在千岛湖镇做小工程建设中介的余某从朋友处获知伊某手上有一个工程需要发包。之后,他又把信息辗转传给了在海宁做工程的孙某。
  5月25日,孙某等人找到余某说是要看一下工程。余某就陪孙某到伊某曾带他去看过的工程现场,并依据伊某的说法向孙某介绍了工程。孙某提出要直接和工程老板谈,于是“伊老板”便出现了。
  伊某自我介绍是此项工程的老板,项目是从水利水电局的同学处承揽下来的,并从随身的包中取出“委托书”和《水利水坝承揽合同书》,说是为了这项工程,他已交纳100万元的保证金了。孙某等人看了以后对此深信不疑,答应签订合同。第二天,孙某顺利地与“伊老板”签订了承揽合同,并向伊某交了3万元保证金。双方还约定,如果合同有假,伊某要加倍返还。
  在与孙某洽谈的过程中,伊某又与建筑工程老板徐某等人签订了合同。徐老板在签订了合同后支付给伊某3万元转让费,并让其女儿陪同伊某到省市政园林管理处去办理工程转让手续,但心虚的伊某在杭州转了一天也没让徐老板的女儿办成手续。这引起了徐老板的警觉,他开始打听伊的老底,发觉自己已上当受骗。

  “骗来的两万元被老章拿走了”
  5月26日,当伊某是骗子的消息传出去后,曾想承包工程并去现场看过工地的老章觉得自己被伊某骗了,自己花费了不少吃喝、看工地的费用,他想要伊某补偿。27日一早,老章就和好友老姚以找伊某签订合同的名义将伊某约至某酒店。
  其间,伊某发觉情势不对,拔腿就跑出酒店,拦下出租车想逃,但还是慢了一步,被老章和老姚抓住带到一小区的露天休息区内。做贼心虚的伊某提出愿意补偿老章5000元钱,求老章放他一马,说着就从皮包内掏钱。老章一把夺过皮包,打开一看,包内有两叠现金。老章想想自己被骗,正没有地方出气,又想伊某是骗子,这些钱来历肯定不正,拿了他的钱,伊肯定不敢响。于是,老章把钱拿出来,还问:“钱是从哪里骗来的?”伊某不敢作声,见老章没注意,他抓起皮包就逃,伊某逃走后也不敢报案。

  引出非法拘禁案
  5月27日上午,孙某从余某处听到所签订的合同是假的消息,两人当即开始寻找伊某,直到晚上8点多钟才找到。伊某称钱已被老章抢走了,身上只有4000元钱。孙某要回了4000元钱后就押着伊某、余某到千岛湖找老章,结果找了一天也没找到。
  气急败坏的孙某找来几个人,拳打脚踢地逼伊某、余某还钱。伊某、余某被迫写下了欠孙某6万元钱的欠条,余某打电话给亲属,要亲属帮忙筹款。29日中午,余某家属报案,民警于当天晚上在海宁某宾馆将孙某等人抓获归案。
  承办检察官介绍,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伊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至于孙某等人的非法拘禁案,已起诉至淳安县人民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抢了伊某钱的老章目前正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