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航空爱好者欲将上天的梦想变为现实。然而盲目地购买飞机,或买来飞机零件进行组装,却不经过相关登记、申请进行各类飞行活动,不仅有可能危害到自身安全,更严重的是会危害到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在此,笔者建议只为完成飞天梦想的航空爱好者选择超轻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因为法律法规对超轻型飞行器的各项要求相对较低。民航部门对驾驶超轻型飞行器的人员没有航空知识、年龄及经历的具体要求,也不要求其具有航空人员执照及体检合格证。超轻型飞行器及其部件和设备不要求按航空器适航审定标准进行审定,也不要求具有适航证。且超轻型飞行器不要求国籍登记或喷涂任何标志。 那么什么是超轻型飞行器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规章《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的规定,超轻型飞行器是指由单人驾驶、仅用于娱乐或体育活动、不需要任何适航证的空中飞行器具,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如无动力驱动,空机重量小于71千克;(b)如有动力驱动,应当满足下列限制:(1)空机重量小于116千克,不包括在遇险时使用的飘浮和安全器械;(2)燃油容量不超过20升;(3)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100千米/小时;(4)发动机停车后的失速速度不超过校正空速45千米/小时。 但是这类飞行器上天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对它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产生危害的方式运行超轻型飞行器;任何人不得允许从超轻型飞行器上以对他人人身或财产产生危害的方式投放物体。(2)任何人不得在城市、集镇、居民区的人口稠密区或任何露天人群集会上空运行超轻型飞行器。(3)超轻型飞行器只允许在日出至日落之间运行;如果超轻型飞行器装有工作良好的防撞灯,且至少在5公里可见,仍可在公布的日出时间前30分钟和公布的日落时间后30分钟的黎明和黄昏运行该飞行器。(4)在不能看清地面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运行超轻型飞行器。(5)任何人不得在飞行能见度或距云距离小于基本目视飞行规则最低天气标准时运行超轻型飞行器。(6)运行超轻型飞行器的人员应当保持警觉,观察并避开其他航空器,并且将航行优先权让给所有航空器;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对其他航空器产生碰撞危险的方式运行超轻型飞行器;有动力的超轻型飞行器应当将航行优先权让给无动力的超轻型飞行器。(7)未经空中交通管制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管制空域内运行超轻型飞行器;未经使用或控制空中危险区、禁区或限制区机构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空中危险区、禁区或限制区内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总而言之,航空爱好者们应当学习和了解民航相关法律法规,在严格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飞行器完成飞上蓝天的梦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