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非法拘禁者再次站上被告席
陈颖婷

  “不但被非法拘禁了10天,现在房子还被强迫过户,我落得有家不能归。”张静(化名)无奈地说。
  “她自愿将房子抵债,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怎么就成了无效交易呢?”对于张静的说法,王励(化名)颇感委屈。
  王励因为帮助朋友讨债,非法拘禁张静,他在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之后,日前又在服刑的监狱中,第二次站在了被告席上。

  “套牌车抵押”引出拘禁噩梦
  在上海青浦区,有一套70平方米的房屋已经被空关了大半年,旧主人张静有家不能归,而房屋的新主人也是一次未到过新家。
  现年36岁的张静从四川老家来沪打工,在辛苦工作10年后,她用工作积蓄购买了这套房屋。张静说,去年年初,她在一次生日聚会时,认识了四川老乡罗某。罗某得知张静的男友从事二手车交易后表示,他认识的一个“柯老板”想用自己的汽车抵押借款,用于生意周转。
  经过张静和男友的牵线搭桥,“柯老板”与借款人姜某见了面,“柯老板”将自己的一辆沃尔沃轿车以30万元抵押给了姜某。
  在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后,姜某见“柯老板”迟迟未来赎回汽车,便想将车辆转卖出去。可就在姜某卖车之际,他发现这辆沃尔沃汽车是套牌车。发现被骗后,姜某再次寻找“柯老板”,可“柯老板”早已不知所踪。
  找不到当事人“柯老板”,姜某便设局骗来了当初抵押车的中间人张静和其男友。
  “他们从我身上搜出了银行卡和住处钥匙,逼问出了密码后,将卡中的3万多元取走,还逼我向哥哥要了4.5万元。”张静说,她也曾尝试逃跑,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还换来了一阵拳打脚踢。
  “他们甚至威胁我,如果不还钱,便要将我们‘做掉’。”迫于姜某等人的暴力,张静屡屡开口向自己的朋友要钱筹款,但依旧够不上姜某等人开出的数目。“他们是放高利贷的,‘柯老板’借了他们30万元,扣除所谓的利息,只到手26万元,却要我还七八十万元。”实在无力再筹钱的张静,只得同意将自己唯一一套房屋过户给姜某的朋友——王励,“以资抵债”。由于办理过户手续有一定的周期,就这样,张静和男友在王励的家一待就是10天。直到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姜某才将两人释放。“这时我们已经身无分文。”张静说。
  获释后,张静立即向青浦警方报警,警方在王励的住处将其抓获,随后姜某也主动投案自首。去年8月,姜某和王励因为犯有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8个月。

  卖房是否被迫  法院开庭审理
  虽然,通过法律,张静成功地使拘禁自己的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但在拘禁期间过户给王励的那套房子却成了张静心中的痛。“他们强迫我卖房,这个交易应当无效。”为此,张静将房屋的新主人王励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房屋过户。
  张静称,自己卖房给王励完全是受胁迫。张静表示,在之前的套牌车的经济纠纷中,她只是一个中间人,既没有收钱,也不认识卖车的“柯老板”。“所以,他们要求我代为还款,根本是无理要求。”张静说,“我之所以会办理房屋过户,完全是因为拘禁期间受到了他们的逼迫。”
  张静表示,她不可能主动提出将房屋卖给王励。“我就这一套房,并且在此之前因为做生意,已经将房屋抵押给一个朋友,被抵押的房子是不能进行房屋交易的。”张静说,就在被拘禁前几天,她才从银行中取出25万元,放在家中的保险箱。但后来,姜某等人擅自开箱,用这些钱还清了借款,才取得了房屋买卖的资格。“虽然是房屋买卖,但其实我一分钱都没收到过。”张静强调说,“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时,他们4个大男人将我团团围住,并偷偷用刀抵着我,逼我签字,我当时差点哭出来。”
  因为被告人王励目前仍在服刑,为此,上海青浦区法院在青浦监狱开庭。面对自己再一次成为被告,王励说:“我只是提供了一套房子给朋友,我并未拘禁她,但现在却平白惹上了官司。”王励认为,张静等人有用套牌车合伙诈骗的嫌疑。“当时在抵押车时,车款是她收的,她怎么可能不认识那个‘柯老板’呢?”王励回忆说,“在拘禁期间,我根本就没有殴打过她,至于卖房子,是张静自己主动提出的。”
  王励表示:“因为姜某欠了我的钱,所以他便用还‘三角债’的方式,把张静的房子过户给我。”张静当时说自己的财产只有这一套房子,但由于已经被抵押了,所以无法交易。“为了尽快拿到欠款,我还和一个朋友一起出资25万元,将这套抵押房屋的欠款还清了,才得以交易。”
  法院将择日判决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