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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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船舶噪音扰民谁来监管
叶锡环 俞春江 翁逻沿 卢胜桂

  前不久,温州市政府列出了23个群众投诉重点督办事件,作为“走近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和“阳光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夜间船舶噪音扰民”事件就是其中之一。
  
  居民:噪音吵得没法睡
  位于温州黎明西路的凯润花园是市区为数不多的一处半岛式亲水住宅区。然而刚一入住,这里的居民就意识到,临水而居是一个错误的选择。因为每晚都有运砂船从小区旁边的河里经过,深夜里传来的船舶马达噪音,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一场噩梦。
  住户叶云标老伯对此深恶痛绝:“有时候凌晨1点钟船开来了,马达噪音大约持续15分钟,等你想睡了,第二只船又哒哒地开过,刚睡着,第三只船又来了,经常吵得彻夜不眠。”
  叶老伯反映,夜间船舶噪音吵得人没法睡,还影响孩子上学,不得已之下,一些高年级的学生只好搬到住宅区外面去住,个别年纪大的老人每晚都要服安眠药才能入睡。
  无独有偶。除了凯润花园,温州市区沿河的西子新村、黎明侨村、银都花苑以及锦江家园等许多小区的居民,都深受船舶噪音干扰之苦。
  据港航部门统计,从瓯江通过蒲州、上陡门和三十六村等闸门进入市区内河的船舶,每天大约有170来艘,主要是运送砂石等建筑材料,供应市区大大小小的建筑工地,每年运输量大约有500万吨。
  一直以来,沿河居民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船舶噪音管理的呼声从未中断,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部门:到底归谁管法律没界定
  难道这个问题真的就没人管了吗?日前,笔者专门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番了解。
  拨通温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投诉电话12369,接线员说:“这个事情属于流动噪音,环保局没有法律授权,不能对行为人作出任何处罚。按照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市区内河航运的船只产生噪声,应该由港务监督机构管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认为,他们对这件事负有一定的管理职责,但监管职能局限于噪音对船舶上的船员污染,内河夜间监航应该属于海事部门管辖范围。
  温州海事局有关工作人员承认,夜间船舶噪音的确由他们管,但是船舶产生噪音的机器应该由船检部门把关,而船检部门是市港航管理局的下设机构。
  三个部门似乎各有各的道理,于是笔者又打电话问市环保局:“流动噪音也属于噪音污染对不对?为什么你们管不了呢?”
  一名环保工作人员很客气地解释:“举个例子,比如你把垃圾往河里一扔,这到底属哪个部门管?造成环境污染了,你说是环保局管,但是河道归塘河指挥部或者水利局管,倒垃圾的行为好像又是行政执法局管。夜间船舶噪音扰民跟这种情况是差不多的,法律没界定,谁也搞不清楚。”

  船工:有规定我们就遵守
  有人说,运砂船好比是河道上的“拖拉机”。既然市区道路不允许开拖拉机,内河航道是否也采取这个办法,限制通行一禁了之?
  对于这种说法,深受噪音困扰的叶老伯连连摇头:“我们要求政府加强管理,不等于叫船工不开船,不能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困难,而损害了那部分人的利益,毕竟这是人家正当的饭碗。”
  叶老伯的话颇能代表一些沿河居民的心声,许多市民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船工,而是有关部门对船工的行为没有采取应有的管理措施。
  “夜里开船的时候,我也知道沿河的居民有意见,但大家长期都这样开,又没人管,我不可能一个人停在闸门里等天亮再开。”头发花白的老船工汪进听显得有点愧疚,“船只经过居民区时,有时候我也会慢速行驶,不过在转弯的时候,速度减慢就转不过弯来,噪音会显得很大。”
  这位老船工最后说了一句大实话,“我也希望最好白天开船晚上休息。如果有关部门作出规定,比如晚上11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钟,所有船只一律停在闸门禁止行驶,我们当然都会遵守。”

  专家:直面矛盾贵在担责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副院长叶育登表示,从有关部门的主观愿望上来讲,应该还是希望把问题解决好的,但是各有各的难处,这就需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行政运行机制,碰到问题进行协商,然后明确主要责任人,再请其他相关部门给予配合,这样才能解决好问题。
  日前,温州市作风办针对“夜间船舶噪音扰民”问题,专门召集相关的6个部门,开了一个协调会。
  温州市作风办负责人陈励生直言,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并要求海事局和港航管理局尽快各自出台一份船舶噪声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然后在此基础上由各部门共同配合管理。
  目前,海事和港航部门已经起草完毕实施方案意见,温州市作风办正在加紧进一步协调。困扰沿河居民多时的船舶噪音扰民问题,有望在近期得到解决。
  (叶锡环 俞春江 翁逻沿 卢胜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