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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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教育
吴坤

  据法制日报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近日印发各地贯彻落实。《纲要》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教育,将中小学法制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纲要》提出,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