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云台山找回了尊严
田浩 刘建章 陈小伟 李孝斌

  地图是人们出行必不可少的旅行工具。而学生学习地理知识则更离不开地图,地图能帮助学生树立空间分布的具体概念,了解地理事物的相互关系。
    如果地图标注有误,不仅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科研和日常生活,还可能惹上官司。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地图标注错误引发的“地图官司”……
    
  云台山在哪
    云台山随着知名度的提高,接待游客人数也逐年增多,特别是外省游客更是一批接一批。2005年8月,一批参加完高考的学生来到云台山。他们在旅游过后,一方面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另一方面却向导游提出一个问题:究竟云台山是在山西还是在河南?
    云台山在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境内,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学生们怎么问这样一个问题,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感到蹊跷。可学生们却拿出了最新中学地理《学习与考试图册》(升级版),当翻到第52页“中国主要自然旅游资源的分布”地图时,看到“云台山”确实标注在山西省。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
    于是,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于2005年9月12日委托律师将该书的主编李学森、责任编辑李太皇、天脊地图出版社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在全国知名媒体上声明道歉,并赔偿损失。
    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向法院起诉的当日,又向修武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要求依法查封被告已印刷未发行和正在发行的侵权刊物,并查封与侵权相应的印版模具。2005年9月27日,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又将北京市碧玉图书有限公司追加为被告。
    观点相距远
  2006年1月12日上午8时40分,修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对于原告的诉请,被告的代理人表示:被告不存在盗用、假冒原告名称的行为。被告编辑、出版的最新中学地理《学习与考试图册》(升级版)一书,仅在自然旅游资源分布图中,根据部分可供开发和旅游的自然资源比如山脉、河流、湖泊等的名称及其地理位置进行了大致标识,并不是对原告名称的使用,更不是盗用、假冒原告名称。
    同时,被告编制的地图不可能造成读者对原告名称的误认。被告所出最新中学地理《学习与考试图册》(升级版)一书,仅仅是一本学生学习辅助用书,自然旅游资源分布图仅是其中百余张地图中的一张,自然旅游资源分布知识点并非中学地理教学的重点,教学时更不可能细化到对被告标注的每一个自然旅游资源点都进行讲解。因此,不可能产生任何误导。
    被告最终认为,原告的这一诉讼纯属滥用诉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之诉请。
    庭审从上午8点40分一直到下午1点40分结束,因双方观点相差甚远,法庭宣布休庭。
    庭下化纠纷
    休庭后,原、被告双方在修武县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四被告在对该书第52页修改前,不再印刷诉状中提到的图书,并承诺在以后标注中国主要自然旅游资源“云台山”时,保证标注在河南省境内。二、四被告在2006年4月31日前在《中国旅游报》上刊登不少于八分之一版篇幅的对原告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祝贺信,内容以双方确认为准。三、四被告保证在其今后出版的所有旅游类图书中,如果标注旅游景点,应在河南省境内标注云台山,并承诺在其以后出版的主要旅游类图书中(不少于三种,具体图书由原告认定)免费专门以彩图插页的方式重点介绍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不经原告同意,不得随意中止上述宣传介绍义务。四、四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后,双方就此不再有任何争议。
    案件受理费原、被告各自承担一半。(文中除原告外均系化名)
    
  后记:
    这起因将地名误标他处而引发的地图官司,终于以和解的方式落下了帷幕,但也给人留下了几点思考:
    一是专职从事地图等专用图书编辑和出版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地图标注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只要是错误,无论如何细小,都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如果该地图出现在高考命题中的话,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是建议出版社在出版地图之前应将样图寄给有关单位审核把关,严格审批程序,真正将“认真”二字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