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媳妇做红娘 公公当新郎
余赛华 陈正梅 丁必裕

  婆媳之间一向被认为是很难相处的,有多少女人羡慕那些没有婆婆的媳妇。可有一位媳妇,在失去婆婆不久,就琢磨着给公公找一个新老伴。不久前,这位媳妇为公公做红娘,并一手操办婚事,让她的公公做了新郎。
    这位媳妇就是天台县平桥镇湖井村的陈水婷。自从2004年她婆婆不幸因病去世后,陈水婷发现公公话变得很少,整天靠闷着头干活来排遣寂寞。陈水婷常跟丈夫出车在外, 儿子在东海舰队当兵,家里只有公公一个人孤零零地呆着。为此,水婷心里一直盘算着为公公找一个老伴,她多次对公公说:“爸,以后如有合适人选,我会主动去讲的。”
    为此,水婷主动去参加一些老年人的活动,从中留意是否有合适的对象。一段时间后,她终于发现有个叫王根青的阿姨,她的情况同公公比较般配。她就托人去说媒,可王阿姨说,丈夫去世近10年了,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没有这打算了。水婷就把情况告诉了公公,并鼓励公公自己去说。公公去试探了一下,可王阿姨依然没有答应。
    水婷从侧面了解到,王阿姨有四个子女,都在工作或经商,条件均不错,对母亲也很好,也希望母亲能找个好老伴。而王阿姨也时有孤单的感觉,她说自己如果有事,孩子们最快也要2个小时才能赶到。但对于找老伴一事,已是花甲之年的王阿姨却有种种顾虑和压力。
    水婷不甘心,找到王阿姨的好友一起前去耐心劝说。水婷知道王阿姨的顾虑,就把话说在前头:“我爸中意,我们全家欢迎,我每月给你们500元钱,你们自己的劳动收入归自己支配,家里人情礼节开支由我们处理。阿姨,我们两家距离不到2里,你和我爸结合后可以轮流住,互相有个照应……阿姨你放心,请相信我,如果我以前婆婆还在,我也要赡养……”情真意切之言,让王阿姨感动,她终于答应考虑此事。
  6月24日,水婷烧好饺饼筒,请王阿姨来家作客。第二天,她又送去2000元钱给王阿姨做衣服,又陪公公去镇里买新衣,并选好日子,于6月27日送公公到王阿姨家。紧接着又将公公的房间整理打扫干净,换上新窗帘,于农历五月十五月圆之夜,接王阿姨到家入住。从此,两个丧偶的孤寡老人,成为一对新“鸳鸯”。
    在采访中,陈水婷说:“自从有了阿姨以后,回家有饭吃了,家里和和美美,有说有笑,心情都好了许多。”她说:“以前,我爸走进走出郁郁寡欢,虽然我们对他还好,我想,有些事情他同老伴可以说,同我们就说不出来吧。”水婷的公公也表示,这次再婚,主要考虑到精神上有所寄托。他说:“自己在没有‘讲人’之前,思想上感到空虚。媳妇工作很忙,儿子天天在外开车,自己虽然身体很好,家里也不愁吃、不愁用,但有事情无法商量,有想法无人倾诉,有了老伴以后,感觉精神充实,生活也有奔头了。”

  编者按:
    老年人再婚已成为社会性问题,有很多子女不理解长辈的再婚,认为会给家里增加负担,增添麻烦而横加阻止。像陈水婷这样通情达理、孝敬公婆的媳妇值得推崇。愿社会上有更多的陈水婷,愿更多的孤寡老人拥有幸福,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