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提高、个性化旅游的兴起,近几年来,自驾游这种休闲旅游方式逐渐升温。有一家子开辆小车出游的,也有十几辆车组成车队集体行动的;有亲朋好友结伴开车而行的,也有网上发帖遍寻四方志同道合者的;有媒体或汽车俱乐部组织发起的,也有旅行社组团车队出行的…… 然而,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制度对这种新型旅游方式进行约束和规范,自驾游是否顺利快乐,游客自身合法权益能否受到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能否得到保障,旅游地的生态环境会否受到破坏……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每个出行者自觉地注意起来。 “十一”黄金周在即,本报记者走访了一些自驾游“发烧友”、汽车俱乐部成员,以及旅游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士,就自驾游中的各方面安全问题作了一番调查,意在给大伙儿提个醒。
人身安全: 自救和互救是必要保障 “自驾游过程中情况千变万化,必要的自救和互救对保障出行安全是很重要的。”甄刚强是杭州赛纳营车友俱乐部成员,曾经是一名自发自驾游的“发烧友”。但一次“意外”,让他对自发自驾游产生了畏惧。 “那是两年前,在自驾游去雁荡山的路上。”当时,甄刚强一行有7辆车,都是通过网络约好的。在头车的带领下,车队准备抄小道进入温州境内,因为“这样可以绕过一个收费站”。 车队刚刚开进一个小村子,甄刚强的车就因为过于靠近路边,而将刚下过雨比较松软的路基给压塌了。车翻到了路基下面,他自己也受了伤。同行的游伴分头到村里找人帮忙,3个多小时后,总算把车抬上了路面。但糟糕的是,甄刚强的车无法启动了,而游伴中没有一个人会排除故障。天色渐暗,同行者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还有人抱怨这个事故拖累了大家。 甄刚强见此状况,就让其他人先走,自己等车修好后再跟上去。大家纷纷表示同意。于是,甄刚强一人一车,孤零零地呆在一个陌生的小村子里,等待着杭州的朋友带着工具赶来救助。当晚11点多,朋友赶来了,车修好了,可甄刚强再也没有兴致去追赶那些半路抛下他的车友们了。 这件事让甄刚强印象深刻。他说,自驾游途中难免发生车辆故障或人员受伤的紧急情况,有的时候可能还需要急救,参加自驾游的人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个问题。“相对而言,车友俱乐部和旅行社组织的自驾游,这方面的保障会做得比较好;而网络上发起的自驾游,因为游伴相互间不了解,彼此也没有承诺,很难说谁是组织者,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大家都觉得自己没有处理事故和组织协调的义务。”所以,甄刚强觉得,在参加自驾游前最好事先了解自救方法、预先约定互救责任等等,以免发生事故时因互相观望而延误救助时机。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一民则提出,即使是自发成行的自驾游,在遭遇事故或突发的紧急情况时,出行者之间还是有相互救助的义务的。如果因为没有尽到救助义务而导致严重后果,出行同伴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车安全: 遵守法规加强自我保护
董敏是自驾游“发烧友”,每逢长假、黄金周,他总会叫上一些亲朋好友自驾出游。 在他看来,行车安全是自驾游中随时都要注意的。由于自驾游活动往往会出入一些特殊地区,路面情况复杂,因此,与通常在市区道路上开车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双车道的公路上,常常需要借道超车,这时就要特别注意:在有事故多发路段标记、地面标有实线、转弯、上下坡路段,最好不要超车,否则很容易出事。”在去年国庆期间的一次自驾游途中,董敏亲眼目睹了一起车祸:一辆自驾游面包车逆行超车,与一辆运石灰的货车迎面相撞,面包车上5人全部丧生。 为了保证自驾游中的行车安全,董敏觉得,有几件事是值得注意的: 第一,行前要对车辆进行“体检”。出行之前,要选择正规车行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车况良好才能上路。 第二,不要在“野鸡”加油站加油。董敏自己就碰到过这样的事:一次自驾游去江苏途中,他在一个村里的不知名的油站加了油,车开出不久就出现了怠速不稳、挂档易熄火等状况,幸好最后还是平安到达了目的地。所以,最好是出发前就在质量过硬的加油站加满油,沿途应尽量选择规模较大、加油车辆较多的油站。 第三,千万不要夜间行车。因为在晚上,道路上的大部分危险都被夜幕严严实实地包裹了起来,比如山道旁的护栏严重损毁等情况,驾驶员根本无法看清楚,这就增加了出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除了以上这些经验之谈外,记者还向交警部门了解了一些情况。杭州市上城区交警大队民警范强说:“时速60公里是比较重要的安全线。如果超过了,又是开在路况不是很好的路上,很容易出危险。”而且,有的地方曾出现过假借交通事故之名对外地车进行敲诈勒索的“撞车党”,范强提醒大家,自驾游途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因为害怕负事故责任而选择“私了”,要报警,让交警来依法处理。 财产安全: 准备充分才能防患未然 “在旅途中,千万不能贪图方便就将车随意停在路边,这很容易导致汽车被盗或被扣。”刘先民是杭州宝杰汽车俱乐部成员,他提到了自驾游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忽视这些细节,很可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比如停车,要尽量把车停到停车场内,找不到停车场时,最好是留人在车上看管财物,因为偷车贼潜伏在旅游地作案的情况越来越多。“即使车辆被盗、丢失,也不要惊慌,应先向公安部门报警,并协助警方破案追回车辆。即使车辆无法追回也不必太过焦虑,因为一般车主都投保了车损、盗抢和第三人责任险。可按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另一方面,事先合理安排行程和费用,也是避免自驾游中的经济纠纷的好法子。 一次,刘先民认识的一位“驴友”在网上寻找自驾去西藏的同行者,一下子有十几辆车报名,大家还在网上推选这位“驴友”做领队,行程主要由他来联系安排。进入西藏后,由于当地向导临时有事不能来,十几辆车便开始了“跟着感觉走”的旅程。结果,进藏第一天他们就迷路了。后来的几天里,他们找不到旅馆住,找不到合适的饭馆吃饭,车辆发生故障没有人会修,路滑没人提供防滑链……整整一个星期的行程,根本谈不上“享受旅游快乐”。最伤脑筋的是,因为走了冤枉路,大家的开支远远超出了预算,损失惨重。回来后,还有人在网上表达了愤怒之情。 “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刘先民说,特别是通过网络召集的自驾游车队,人员身份很难确定,因此,应该在出发之前就把行程以及费用情况,包括过桥费、过路费、油费等等都事先约定好。 生态安全: 洗漱吸烟都有环保细节 “当你离开一个地方时,要让它比你来时更干净、更美丽,这是一个有资格进行户外活动的人,应当追求的崇高目标。”省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浙江绿泥人大学生记者团成员高欣梅说,“如何通过户外活动培养热爱大自然的情感、更深刻地理解环保的重要性,并且在活动过程中尽量将对自然的冲击降到最低,这是值得我们考虑的问题。”在自驾游这样的户外活动中,除了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外,还要注意保持自然原貌,保护旅游地的生态安全。 站在一个环保者的角度,高欣梅认为,有些细节是值得每一个参加自驾游的人注意的: 出游时,我们应该尽量带符合环保要求的物品,并准备好垃圾袋。在无路且有植被的地段应分散前行,避免走出新路。 防火季节切勿在草木茂盛处吸烟,其他季节也不提倡。野外用火须遵循当地法规的规定。烟蒂彻底熄灭后,将烟丝倒出,过滤嘴塞在兜里,集中作为垃圾处理。 露营时应尽量使用成熟的营地,避免开辟新的营地。扎营地点应选在植被相对较少的地段。水边、林线以上的高山草甸的生态系统都非常脆弱,应尽量避开。尽量避免在自然水源中直接洗涤,更不应该使用任何洗涤剂。洗漱时应取水后在远离水源处进行,餐具等其他物品尽量带回家洗,或用开水简单涮洗消毒。方便地点应该足够隐秘,并远离营区和水源。 需点营火时应谨慎选择已枯死的树木,要知道,有些地方朽木也是生态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休息前务必完全熄灭营火,离开时尽量掩盖营火的痕迹。 在户外活动中,一切经过加工的物品都被视为垃圾。传统观念认为可降解的垃圾(如纸张等)可以通过深埋来处理,实际上,在有些地区这些物质极难被自然降解,因此也必须收集带走。只有果皮、果壳、烟丝等天然物质可以被丢弃,但必须隐秘,以免有碍观瞻。 可燃物质可以通过充分燃烧来处理,但也有人认为此举会造成新的危害。但垃圾太多无力带走时这是一个可行的办法。电池等有毒废物应遵照专业要求处理。
自驾游的风险责任承担 据悉,目前自驾车旅游大致有4类:一是亲朋好友相约出行;二是通过网络召集同行者自发出行;三是由媒体或会员制车友俱乐部发起、以非营利的“共同娱乐”为目的而组织的自驾游,有一定的自助服务和管理;四是由旅行社负责安排行程的自驾游活动。 记者从浙江省旅游局了解到,除旅行社组织的自驾游活动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制约外,其他几类自驾游活动由于其非营利和民间自发的性质,很难纳入有关部门的管理中去。 对此,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一民认为,有组织的自驾游活动和自发的自驾游活动在民事责任上是有区别的。 在自发的自驾游活动中出现事故或遭受损失的,一般按照“责任自负”来承担责任。如果活动的参加者事先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如果事先参加了相关保险的,则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问题是,自发组织的自驾游基本上没有事先约定,多数人也不会事先投保,因此,一般的损失只能由自己负担。”而在汽车俱乐部等组织的自驾游活动中,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因为这些有组织的自驾游活动通常会事先约定责任分担、救济方式等,一旦风险出现,处理起来也有一定的依据。 “要减轻风险出现造成的损失,事先投保是有效的办法。”任一民认为,这是对自驾游和其他野外郊游、野外探险者很有效的保护。但他也认为,有必要对自驾游之类的活动出台相关法规,尤其要规定自驾游等活动中的强制保险。另外,从一系列事故后的救援过程可以看出,我国的公共救援体系也亟须完善,任一民建议,应当尽快建立专门的救援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