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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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私家侦探”调查丈夫隐私花钱受气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包珍珍

  为了让出轨的丈夫回心转意,温州市鹿城区的朱女士无奈之余想到了调查公司。在与一家调查公司订了协议,交进了1.5万元的调查费后,朱女士却未想到,她期望的结果没出现,反使夫妻感情更加恶化。日前,经温州鹿城区法院调解,调查公司一次性返还朱女士1万元。
  今年2月,朱女士发现丈夫有外遇后,一直想不出好的解决办法。最后她找到了温州某商务调查服务有限公司,谈过情况后,双方签订了一份《调查委托合同》,约定该公司接受委托调查并处理其丈夫的婚外情状况。朱女士想让那个“第三者”消失,而调查公司打包票称:只要交1.5万元就能全部搞定。朱女士当日就支付了调查费1.5万元。
  委托手续办好后,朱女士却没有发现该公司的任何调查举动,而丈夫的行为依旧。朱女士多次催促,但均没有结果,遂提出退还调查费,该调查公司又不愿意。更让朱女士气愤的是,该公司还将她委托调查的事告诉了她丈夫,致使家庭内部矛盾更加激化。最后,朱女士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调查公司退还调查费。
  法院审理后进行调解,调查公司同意退还朱女士1万元调查费。
  此案中,被告调查公司其实是一家夫妻公司,其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仅是婚姻、交通事故等信息咨询以及市场调查。而此案涉及的委托调查内容并不在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此案承办法官提醒说,朱女士与调查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显然是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违反了法律规定,这样的合同应属无效。所以,委托人要求返还调查费符合合同法规定。
  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委托调查的内容本身是法律所禁止的,一旦实施此类调查,就有可能触犯法律,这时委托人就成了背后指使人,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官提醒,慎找调查公司、“私人侦探”办事。“私人侦探”是我国明令禁止的。而如确实要找调查公司办事,则一定要看清该公司经有关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这是确保委托内容受不受法律保护的一个重要依据,因为很多调查公司存在着超范围经营的现象。由于这一行没有行业规范,大家最好还是去律师事务所咨询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