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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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缓刑人员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李文成

李先生问:
  我的一个朋友在某机关工作,最近因为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请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缓刑以后,他的工作和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本报作答: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他的职务也就自然撤销,只能安排不延续职务的工作,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他做一定的技术工作。另外,被判缓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降低原工资待遇,按低于开除留用察看人员工资待遇发给临时工资。如果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可以恢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可以开除公职。由于被判处缓刑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身份、工资级别都没有确定,而缓刑又是一种对罪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的考验期限,所以,缓刑期间,这些人员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李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