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施在即京城部分开发商突击销售车位余美英 吴芳 李华良
根据最近通过的《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这个有关车位界定的条款引发了一个新现象。记者目前了解到,物权法通过后京城出现了不少开发商突击卖车位的现象。除了北京万科的多个楼盘在促销卖车位外,朝阳北路沿线、望京地区、奥运地区等区域的在售楼盘近日的销售重心都“偏”车位。
小区车位开始特价销售 从国外出差回来的刘先生上周回到万科星园的家,很奇怪地看到了小区里竟然有关于车位打折销售的通知,地下一层部分原价11.7万元一个的车位竟然让利8000元卖10.9万元一个“特价销售”。到销售处打听,销售人员解释说推出“特价车位”是为了对车位的销售起带动作用。销售人员还告诉刘先生,北京万科的其他项目如万科青青家园等都做车位销售的促销活动。 对此动心的刘先生动了想买“特价车位”的念头,而朋友们却告诉他不用着急,因为“物权法出台后,许多开发商担心物权法实施给车位销售造成影响而在突击卖车位”。朋友们建议刘先生等10月1日物权法开始实施后再考虑车位的事情。
开发商担心今后车位定价 京城开发商“不约而同”地热销车位是否像刘先生的朋友说的那样“物权法实施给车位销售造成影响”?记者对多家开发商进行采访,结果是有的开发商一口否认,而部分开发商在让记者不透露楼盘名称和个人姓名的前提下坦言:“肯定有影响,得在十一之前想办法尽快多卖些车位。” 其一,按照《物权法》的第74条款,10月1日以后,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小区车位将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以前车位不一定是卖给或者租给本小区的业主。”据他们介绍,北京现在很多小区的车位购买对象不全是本小区业主。而是把小区的车位卖给或者租给了商家或者周边车位价格更高的“隔壁小区”的业主。据他们透露,望京地区、朝阳北路以及东四环等地区这样的小区不少。“物权法实施以后,这样的做法也许就不行了,而少了小区业主以外的买主,车位也许就会更加卖不动,这才是很多小区这些天赶紧推销车位的主要原因——趁在十一前,赶紧把车位卖给周边需要的商业或者其他需要的人。” 其二,部分开发商担心今后车位定价不能自己说了算。这几位业内人士解释,按照《物权法》的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一般能卖的产权车位都在建筑物地下,“也就是说应该是属于物权法规定的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的共有部分。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是共同管理权?是不是意味着今后即便是开发商能拿来卖的产权车位的定价问题,也应该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商量确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开发商一家来定?如果真的是这样,将来会面临很多问题,所以现在才着急赶紧抢在十一前多卖车位。”
左安浦园车位还在出租 昨天,左安浦园正在筹备业委会的郭先生介绍,目前该小区内的车位实际属开发商所有,物业进行管理,地上和地下的车位都出租给业主使用。但该小区目前正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暂时还未考虑怎样用《物业法》第74条对车位的规定维护业主权益,这些问题只有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才能和开发商、物业部门协调解决。小区内没有出现出售车位的现象,即便是开发商和物业抛售,等以后业委会成立了,也可以再将有关收益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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