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3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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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落实“三项承诺” 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浙江省法院人均结案数创全国第一
本报通讯员 王亚飞 吴达炯 方铮 本报记者 蒋东晓

  浙江省法院在省委、省人大和最高法院的领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以落实“三项承诺”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为我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新贡献。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在浙江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作报告中说:2006年全省法院审结、执结案件数均居全国第四位,人均结案数创全国第一。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54件,同比下降1.25%,办结2860件,同比上升7.24%,诉讼标的金额61.32亿元。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0931件,上升4.03%,办结507411件,上升3.72%,诉讼标的金额546.43亿元。
  应勇告诉记者:“三项承诺”要求很高,但这是法院分内之事;落实“三项承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没有终局性的胜利,但必须持续地取得阶段性成果。他还说,今年全省法院要继续深化落实“三项承诺”,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积极主动地服务、促进和谐,把妥善化解矛盾作为服务与促进和谐的基本点,把确保稳定作为服务与促进和谐的着力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服务与促进和谐的出发点、把实现司法公正作为服务与促进和谐的立足点。法院要以更好的司法质量、更低的司法成本、更便捷的司法手段、更周到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利益问题。

  以法践诺  创建和谐
  去年,省高院院长应勇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项承诺,还制定了《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报经省委常委会同意后,组织全省法院执行。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十分重视,积极行动,措施扎实,“三项承诺”的落实初见成效,得到了省委、省人大和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人民法院报》为此在头版头条连续发表三篇长篇述评和两篇评论员文章,在全国的法院引起较大反响。有关“三项承诺”的报导还入选2006年度浙江省十大法治新闻。
  为解决群众“打官司难”,他们严格诉讼收费,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申请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一律不预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缓、减、免缴诉讼费3160.73万元,同比上升119.6%。全省有61个法院基本建成了符合规范标准的接待大厅,集导诉、立案、接访、咨询、查询诉讼流程、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等功能于为一体,实现了“一站式”服务。经考评,还有15个法院的立案接待大厅被评为“文明窗口”。基层法院、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联系群众最密切、服务群众最直接的优势,加强巡回审判,大力推行口头起诉、上门立案、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开通社会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措施,深受群众欢迎。
  为确保司法公正,他们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努力完善有理有据能胜诉的工作机制,推行“随机滚动分案”制度,已有60个法院初步实现随机滚动分案。他们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防“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为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继续实行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建立速裁机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快审快结,着力提高办案效率。为继续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在一审案件除法定情形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的基础上,二审案件开庭率进一步提高,听证制度在执行、申诉复查等工作中运用更加广泛。为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各级法院共评查案件20余万件,加大了监督力度。针对司法实践中带有普遍性的疑难法律适用问题,省高院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指导性意见,统一法律适用。他们还全面推开判后答疑释理制度,提高了息诉服判率。
  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他们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机制。在省委批转了省高院党组《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后,省高院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召开了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会议,与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等联合下发文件,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新闻等部门的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组织纪律等手段,凝聚破解执行难的合力,努力形成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局面。针对执行不力、不公问题,他们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加强对委托评估、拍卖执行财产的监督,对超期未结案件实行易人执行制度;他们积极运用曝光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等方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并加大制裁力度,对32名已构成拒不执行罪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们还开展“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评选活动,6个法院受到表彰。全省有88个法院建立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全省法院全部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总金额达4868万元,已对567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40.6万元。

  以人为本  规范司法
  为规范司法行为,他们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制度,着力抓好司法责任体系、案件质量评查和业绩考核体系、司法监督体系、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司法调解、立审执兼顾、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等,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活动和工作程序。他们扎实开展规范司法礼仪活动,省高院还专门制定《关于规范司法礼仪的若干规定》,拍摄制作全国首部法官司法礼仪电教片下发全省法院观摩学习。各地法院加强司法礼仪培训,开展明查暗访,法官的礼仪意识和素养明显增强。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省法院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并给予以充分肯定。
  为切实抓好涉诉信访工作,他们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集中处理进京来省老上访户案件活动,通过联合接访、预约接访、领导下访等有效形式,实现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法院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妥善解决老上访户的问题。截至去年底,251件进京来省老上访户案件,已经办结247件,办结率为98.4%。各级法院坚持一手抓案件处理,一手抓源头预防,涉诉信访工作出现了四个下降的可喜局面,全省法院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4.37%,其中申诉、申请再审同比下降17.39%;省高院处理来信来访同比下降34.2%;进京到最高法院上访同比下降41%。

  争先创优  执法为民
  为加强基层法院建设,提高法院工作的整体水平,他们深入开展争创“模范五好法庭”活动,到去年底,198个法庭被评为“省级五好法庭”,占全省人民法庭总数的93.4%;32法庭个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占15.1%。全省新建成符合标准的审判法庭9个、新建成人民法庭11个。为推动信息化建设,省高院安排补助资金635万元,为35个基层法院配备了视频设备、防火墙、数据库软件、电脑等。全省法庭的电子签章系统顺利建成,实现了立案远程化、文书模板化、印章传输电子化。全省法院三级专网建设如期完成,实现了数据、视频网络的相互联通。省高院还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民法庭增配办案用车42辆,进一步改善了全省法庭的物质装备。他们还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参审、监督作用,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审案件30990件,参审人员51507人次。
  全省法院为巩固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成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武装干警头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公平正义、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进一步端正了司法思想。他们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狠抓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他们还大力开展法官在岗培训,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共举办培训班23期,培训人员2035人次。并积极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一批调研成果在全国获奖,省高院还被最高法院评为2006年度调研工作先进单位。他们还大力加强廉政建设,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案件督查工作,强化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有效维护了司法廉洁。他们还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共有181个优秀集体和418名先进个人受到记功表彰,贾建平、魏剑明同志还光荣当选“浙江骄傲——2006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