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临近年关,蹲守在客流密集处的“恶讨”乞丐越来越多,扰乱了市民的正常生活。2月7日,义乌市公安局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并对强行乞讨者开出第一张治安罚单——两名来自甘肃的“恶讨”妇女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2月7日12时30分许,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8名身穿便装的民警到达宾王客运中心时,看到十几名衣衫褴褛、手拿塑料碗的小乞丐在人群中穿梭。每当看见独自行走的年轻女子,这些小乞丐就一拥而上,把手里的塑料小碗送到女子面前。若没得到响应,他们就跪下紧抱对方的大腿不让走。拿到路人的“施舍”后,小乞丐们快步跑到树阴下几名抱着小孩的妇女面前“交账”。看到好不容易摆脱小乞丐的路人,民警赶忙走上前希望他们配合做笔录。此举引起这些“恶讨”妇女和小孩的警觉,刹那间这些妇女小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首战失利”没有让民警气馁,他们随即赶往商贸区。在商贸区海洋摄影图片社附近,两名中年妇女正带着两个6岁左右的小孩在“蹲点”。不一会,一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路过,小女孩立即跑上前跪在男子面前,双手死死抱住对方大腿。挣脱无果后,男子无奈掏出一枚硬币丢进小女孩手中的塑料碗。不想小女孩刚松手,小男孩又追了上来,他无奈又掏出一枚硬币。没等这名“好欺负”的男子走远,小女孩的母亲再次冲上前,跪在地上死死抱住他的双腿。就在男子准备第三次掏钱时,民警们一拥而上将两名“恶讨”妇女和小孩控制住。在民警面前,这名来自北京的邵先生很配合地做了笔录。他说,因为在外贸公司任职的缘故,他不时要来义乌。“这样抱着路人大腿行乞的情况我经常碰到,有几次还是陪外国客商一起行走,弄得我很不好意思。”邵先生对民警说。 在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两名被抓的“恶讨”妇女交代:他们都来自甘肃省岷县,两名小孩分别只有7岁和5岁。10多天前,他们从老家到义乌,准备弄点钱回去过年。民警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这两名“恶讨”妇女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两名小孩被暂时送往福利院托管。 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吴亮介绍,在义乌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确实有因为生活无着乞讨的,但更多的则以乞讨为业,他们划地为营、聚集成伙、强讨恶要,甚至依靠血缘、地缘关系形成帮派团伙,更有一些不法分子组织、诱骗、胁迫儿童参与乞讨从中渔利,严重扰乱了城市社会秩序。义乌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他们将把打击“恶讨”乞丐作为年前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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