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美女皆易受伤 民主与爱情诸多相似 法学教授笑谈法律与生活本报记者 陈卓
在法学理论和宪法学上建树颇丰的浙江大学法学院林来梵教授,用“民主与爱情的6个共同点”,在众人的不设防时撩拨了一段游走于严谨与浪漫间的华音,最近他又忙里偷闲在思考另一个问题:法律与美女。 “法律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作为准则来判断哪个女性才是美女的,但有悟性的人都懂得,人世间的美女乃是需要特别保护的人,而美女本身大多也深知这一点。”深谙以平常事谈法论道,并善于寓庄于谐的林教授认为,“法律与美女”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话题。
法律与美女之内在关联 “把法律与美女放在一起剖析,看似存吊人胃口之嫌,实则有法理真谛蕴涵其中。” 林来梵教授发现,“法律”在不少人眼里,总与“惩罚”、“严酷”等印象联系在一起。这种想法,实际上与中国古代法系“以刑为主”、“刑主民辅”强大惯性的心理沉淀有关。由此,“厌诉”、“避诉”的心态依然存在,“法”变得让人敬而远之。但事实是,自从现代法治文明社会开启以来,法律虽也拥有惩罚、强制力等特殊功能,但最重要的精髓是“保护”——保护人最基本的尊严和权利。 “说到美女,作为人类学意义上的特有‘资源’,尤其需要保护。用什么来保护?我的观点是,当西方的骑士、东方的侠客在现实中走向没落之后,法律就替代了他们从天台上从天而降,或从草丛中挺身而出保护美女的功能,至少类似于那骑士手中的剑,侠客腰上的刀,于是乎,美女的命运就跟法律休戚相关。” 所以,法律与美女之间最重要的内在关联,便是“保护”。林教授认为,理解美女特别需要保护,就特别容易理解法律的“保护”之涵义。 “另一方面,美女容易受到伤害,非法治社会中尤是,亦如法律也特别容易在人治社会中受伤害一样。”
法律应该要向美女学习 “学了那么多年法律,我的重要理解之一便是,法律应该具备看得见最深重罪恶的博大胸怀。”林来梵教授认为,法律必须要面对人类很多的苦难和罪恶,就如医生那般,即使血腥、让人心痛得无以复加,也要勇于直面。这是因为,只有这样,法律才有处理纷繁复杂社会中道德无法处理的问题的能力,才有解决人类深重罪恶的能力。 说到美女,无论处于哪个社会,都无可非议地属于稀缺资源。林教授觉得,正因如此,美女一般总是要比姿色平平的女子更有机会见识到人世间更多的美好,以及,与之更对应的人世间更多的罪恶——尤其是男人的欲望、野心和罪恶,往往在美女面前无处藏身。 尽管如此,美女还需要继续生活,继续面对这些罪恶。“美女活得不容易啊。” 当然,美女在这种特殊的心灵历练中,也已具备某种力量——凭借更宽广的心路历程看透人性各方面的美与恶的力量。 “所以说,理解了美女的心,就更容易理解法律的心;换言之,美女的心天然具有法律的力量;所以,法律也要向美女学习。”
民主与爱情六大相同处 当然,除了法律和美女渊源不浅,在林来梵教授看来,民主与善男信女的爱情这二者之间,至少也具有6个共同点,但凡心智成熟的人均可理解。
第一,民主和爱情一样,都非常美好,但也正因如此,便有人可以反过来冒用它们美好的名义实施强制,并进行自我行为的正当化; 第二,民主和爱情一样,都可能含有理性的成分,但更多的是倾向于诉诸人类的感情机制; 第三,民主和爱情一样,都从追求实现自我个体的价值开始,可能走向自我个体性的丧失; 第四,基于以上原因,民主和爱情一样,其自身都存在被人忽视的风险; 第五,民主和爱情都需要复杂的条件。鲁迅在小说《伤逝》中说过:人必须首先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实施民主的前提条件则更加复杂; 第六,民主和爱情一样,都可能被寄托了浪漫的热望,但其实际的运作过程和结局则都很现实。 这其实道出了林教授的一个见解:人类社会对于民主也需有所戒备;民主需要法治的框架;而在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法治亦当优先。
个人简介 林来梵,曾留学日本近8年,其间获日本文部省奖学金,最终获日本法学名门立命馆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为该校历史上首位获得该学位的外国籍人士。现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大学亚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等职。2003年被授予“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004年被评为省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