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精神病人 申请执行人家境贫困司法救助 死案复活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李翔宇
本报讯
被执行人为精神病人,靠父母养活;申请执行人家境贫困,急需钱财。眼看这个执行案件走进了死胡同,温州龙湾区法院的司法救助程序“四两拨千斤”,使这起陈年老案尘埃落定。 张龙与张虎是龙湾区人,两家相邻而居。2003年的一天中午,因改建房子的事情,张龙与张虎的母亲发生纠纷,张龙推倒鞋架,砸中张虎母亲的手臂。当天下午,这两家的纠纷再次扩大,张虎为母亲被打一事到张龙家评理,与张龙的弟弟发生扭打,张龙用砖头把张虎砸成轻伤。 2003年10月10日,龙湾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龙湾法院提出公诉,要求依法追究张龙的刑事责任。龙湾法院受理后,调查发现张龙患有精神病。同年11月21日,龙湾法院依法裁定中止被告人张龙故意伤害一案的审理,并依法决定对张龙监视居住。 但是,两家之间的恩怨并未算清。2005年7月23日,张虎向龙湾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龙赔偿经济损失。同年12月,龙湾法院判决张龙在一个月内赔偿张虎医药费等经济损失8850元。但是判决生效后,张龙并没有履行判决义务,张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龙湾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龙属市低保人员,经济困难,并且因长期患有精神病,很少出门,靠父母养活,根本没有履行能力,张龙的父母则以张虎的伤势鉴定有假为由长期上访。另一方面,50多岁的张虎一直以务农维持生计,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被殴打致伤后花费了不少医药费,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 面对这样的情况,案子可以说走进了执行的死胡同。对此,龙湾法院近日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并当场决定对申请执行人张虎实施司法救助,一次性给他发放7000元司法救助款。张虎同意了法院的方案,并表示放弃对余款的执行要求。 12月7日,法院裁定准许龙湾区检察院撤回对张龙故意伤害一案的起诉。张龙的父亲也不再上访。 一起拖了3年多的案子至此妥善化解。据统计,今年以来,龙湾法院已经对6起类似的疑难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款。在关键时刻,司法救助使执行案件走出了死案的困境,化解了一些特殊的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