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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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税务所”购票人排队上被告席
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萧法

  看来,买假发票的人也没有好日子过了,沈员峰、周建锋等22名被告人说不定还会在监狱里过春节。昨天,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他们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案子。此前,他们共同的“上家”——提供虚开发票的何法根,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跑运输太辛苦了
  事情得从那个从事个体运输业务的萧山人——何法根说起。
  何法根今年40岁,经营了七八年运输业务,小日子也算过得红红火火。但在2001年,何法根眼看着自己辛辛苦苦跑运输,来钱却不如一些大老板快,就动起了“快速致富”的念头,打起了发票的主意。
  每次运完货,客户都会要求何法根开具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如果老老实实地到税务局领取发票、或者直接到税务部门开具,则要缴纳3%的营业税,而要求开具可抵税发票的单位则可以拿着发票在税务部门抵扣7%。他想,如果搞到发票的话,不光自己可以逃掉这个3%,开给人家还可以换来不菲的收入。再加上,何法根认识一大帮子跑运输的,每个人都需要开发票,如果向他们提供发票再收低于3%的费,应当不愁没有“客户”。

  “地下税务所”开张了
  在通过不法途径搞到一批假发票后,何法根开始大肆推销他的“低税率”发票。2001年年底,何法根的“地下税务所”开张了。
  他先是为自已的运输业务向杭州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红宝染化有限公司虚开了名义为“杭州三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杭州城北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畅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运输发票84份,虚开票面金额达到178万余元,涉及税款12.4万余元。
  然后,在短短两年内,何法根又为姚忠海、王志江(均已判刑)及沈员峰、周建峰、潘伯锦等60余名个体运输户及业务员提供假发票,以“杭州三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杭州城北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畅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名义给杭州萧山吉华聚氨酯染化有限公司、浙江钱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山协和陶瓷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开运输发票301份,虚开票面金额达658万余元,涉及税款46万余元。
  经税务部门统计,何法根共计虚开了票面金额为837.1万余元,涉及税款58.58万余元。更为严重的是,上述虚开的运输发票均已由受票单位入账,且抵扣了增值税,导致国家税款受到了极大损失。

  看样子要坐牢了
  自从何法根的“地下税务所”开张后,姚忠海、王志江及沈员峰、周建峰、潘伯锦等一心逃税的个体运输户纷纷前去开具发票。
  据检察机关查明,其中沈员峰和周建锋两人,以支付2.5%开票费的方式,分别从何法根处虚开货物运输发票38份和35份,开票金额分别达99万余元和53.6万余元,涉及税款达6.9万余元、3.7万余元,且发票均已由受票单位入账抵扣。
  当然了,卖发票的已经在今年8月25日被判刑,买发票的人也一样难逃法律的惩罚。
  2004年12月7日,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2005年12月3日,检察机关以沈员峰、周建锋、潘柏锦等2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昨天,萧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法院并未当庭判决。

  结案陈词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22名被告人购买假发票都是用于运输费的结算,但是原因各不相同。除了沈员峰、周建锋等15名被告人因承运货物需要结算运输费向何法根购买假发票外,其余几名被告人的行为更值得深思。
  比如,其中3名被告人是公司职员或业务员,在经办公司原料购入过程中,或因回程车无运输发票,为了报销运费;或因运输驾驶员没有货物运输发票;或因承运货物,需要运输专用发票报销运费,便以支付2.5%开票费的方式,从何法根处虚开货物运输专用发票。
  由此可见,在企业相关的运输发票报销流程中,还有相当大的漏洞不为企业所重视,此举也将直接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