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与市场商家过招本报记者 汪嘉林/文 王志浩/摄
■维权原因:市场鱼龙混杂,消费者为了不挨斩,只能出一些怪招来应对。 ■维权现状:维权怪招让消费者买到了价廉物美的商品。律师认为,此类行为并不违法。 都说消费者是商场里的“上帝”,可经常捂着嘴偷笑“没有卖错的,只有买错的”却是商家。痛定思痛,消费者想出了一系列维权怪招。 怪招一:虚晃一枪买建材 自从家里的房子装修好后,杭州的王先生逢人便夸自己是个有“高招”的人:“瞧,我家那刚装修完的房子质量好不说,工期还特别短,最要紧的是价格至少要比一般装修户便宜30%以上。”“到底是什么方法,令王先生在鱼龙混杂的装修市场中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建材并得到较好的服务呢?”怀揣着这样的不解,记者于8月26日和王先生来了个面对面。 “其实每个生意人都一样,无非就是想多赚点钱。只要迎合他们的这种心理就行了。”王先生告诉记者,在去装饰市场之前,他给自己印了一叠“杭州某房地产公司样板房装修部经理”的名片,到市场之后便到处发放名片,并声称此次来市场逛逛主要是探路,只要哪家公司能保质保量地把这套样板房装修好了,那后面几十房的装修工程就由谁来做。 当然,在王先生口中需要先行保质保量完成的那套房子,就是他的家。“大概由于‘后面还有几十套’的诱惑,这些公司的报价一家比一家低,一家比一家用的料要好。一些公司甚至塞‘红包’给我。” 后来,王先生选择了一家看起来规模比较大的公司。装修设计人员实地测量了王先生的房子后,第二天便拿出了设计方案的尺寸图和立体效果图。“这在平时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交了定金之后就由不得你了,什么时候来测量,什么时候出方案都得听他们的。” 这时坐在一边一直默不作声的张小姐说话了:“其实要用这种手段也并非我们的本意,装修市场中的价格实在是太混乱了。作为一个消费者谁都不愿意被商家磨刀霍霍地斩一刀。”原来,张小姐和王先生很熟,她前些时花了35万元在杭州采荷小区买了个小套,装修时也借用了王先生的“秘笈”。“真没想到效果还不错,原来为装修准备了5万元钱,真的就省下了1万多。而且无论是朋友的评论还是质检部门出的报告,都认为我房子的装修质量非常不错。” 王先生告诉记者,刚开始搞装修的时候为了买地板真是跑断了腿。“现在买一套房子终究是件不容易的事情,谁都想装修得好一些。当时为了地板的问题跑了五六家装饰材料市场,可结果是越跑越糊涂。”王先生告诉记者,同种型号、同种产地的木地板最便宜的地方600元/平方米,而最贵的地方要1700多元/平方米,相差近两倍。“以我们家80平方米的房子来计算,一来一去要相差将近9万元。” 而王先生通过他的招儿,木地板的最后成交价格是420元/平方米。 怪招二:声东击西购西装 和王先生、张小姐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萧山的李先生。他用了一种十分巧妙的手法从一家商场买到了一件非常便宜并且质量上乘的衣服。“现在衣服到处都在打折销售,可谁知道这是真是假啊?说不定商家故意把价格往上调,然后再出一个折后价呢?”前两天李先生就狠狠地对付了一把这样的商家。 当时,李先生家旁边的一家百货商场正在搞一个“反季节销售——春装打对折”的活动。喜欢凑热闹的李先生当然不能放过家门口的好事,也挤进去瞧一瞧。忽然,一套打对折销售的西装吸引了李先生的眼球:西装原价1600元,折后价为800元。“尽管打了对折,但我还是觉得有很大的水分。”李先生出于这样的考虑并没有向营业员表示出购买意愿,而只是对西装的裤子反复研究。 营业员当然把这样的景象看在了眼中:“你这位先生可真有眼光,这条裤子的质量非常好,面料也很上乘。现在打折销售很划算的。”听了营业员的介绍,李先生开口了:“其实,我对这件衣服倒并不感兴趣,只是这条裤子真是很好,能不能单买一样啊?”在营业员看来,李先生的胃口似乎已经被“吊起”:“这当然可以啊,只是这条裤子的做工要比衣服好得多,所以单买裤子在价格上并不是五五开,裤子要贵一些:600元。” 这时的李先生已经喜上眉梢,其实他要买的根本不是裤子而是衣服。“营业员对裤子的要价600元,从一个侧面说明衣服只要200元。”李先生说。李先生向营业员说出了真实想法,而刚才还在“高谈阔论”西裤如何如何好的营业员立刻陷于了尴尬之中。尽管之后又费了一番口舌,李先生还是按照预期的计划花了200元将上衣收于囊中。 律师说法:虽然值得商榷但并不违法 消费者的这些行为到底是否涉嫌欺诈呢?记者就此请教了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涛。冯律师认为消费者这样做是一种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本能反应,虽然值得商榷并不违法。 “就拿为了装修房屋而印制假名片的王先生来说,在和商家洽谈购买装修材料或签订装修合同时,王先生的职务或是身份并不是合同的必备要件。也就是说王先生无论做何种工作,对价格都不应该产生影响。而现在的情况是,王先生因为声称自己是杭州某房地产公司的职员而拿到了一般人所接触不到的价格,这反而从某种意义上折射出了家装市场的混乱。而李先生的遭遇则说明这家商场存在着一定的欺诈。” 同时冯律师还认为,没有不好的消费者只有不好的商家,因为作为消费者来说他的心理状态是“避害”,而作为商家来说,他的心理状态是“趋利”。“所以消费者用出这种怪招实际上都是被商家‘逼’出来的。”冯律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