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女大学生慕虚荣沦为惯偷通讯员 吴智勇 薛婷婷 本报记者 仇健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因为缺钱扮靓,竟多次去商场偷衣服,第一次得手,她窃喜,于是就有了第二次。在被商家当场逮住后,她用眼泪换取了同情和自由。此后,她在短短8个月内先后作案27次。7月21日,温州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首次下手为应聘 22岁的晓丽(化名)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一头长发,鼻梁上的眼镜更显出她的文静。然而,这么一个外貌秀丽的姑娘竟是一个惯偷。去年国庆长假,位于温州市区大南门的开太百货商场人来人往,晓丽也夹杂在人群中。快到中午的时候,她发现ONLY专柜的营业员正忙着接待顾客,于是乘隙将一件羊毛衫塞进了随身携带的提包内。在看守所里,晓丽低着头说,自己实在太喜欢那件衣服了,可又舍不得买,所以才下了手。虽然当时有些紧张,但之后就觉得很高兴。因为她长假后要到一家单位去应聘,穿上这件衣服会显得更漂亮。 后来,她果真穿着这件偷来的羊毛衫去应聘,或许是她的外表吸引了面试人员,或许是她的学历和水平赢得人家的器重,穿着这件偷来的“幸运衫”,晓丽被录用了。 泪水换来同情和自由 第一次作案的顺利得手,让晓丽觉得偷窃是件容易的事。就在参加工作没几天的一个下午,她在一家服装店里转悠的时候,看上一条牛仔裤。有了第一次行窃的经验,这一次她显得有些大胆而自然,可当她把牛仔裤装进包里准备离店的时候,被营业员发现了。她拼命地请求放她一马,但店主最终还是将她送到了派出所。 晓丽说,当时她很后悔,并一直在哭,希望用眼泪引起别人的同情。果然,民警对她并不那么严厉,告诫她一番后,便把她放了。 民警的宽大处理并没有让晓丽吸取教训,洗心革面,相反,这让她有了一个误解:偷衣服问题不大,即使被抓到派出所,也就是教育一下。此后,她就更加无所顾忌地继续伸贼手。 名牌衣服挂满住处 人家逛商场是为了买衣服,可晓丽逛商场却是为了偷衣服。直到今年5月8日中午,晓丽在一家耐克专卖店偷一条白色健美裤时,再次失手了。商场里经办此事的保安告诉记者,当时晓丽不慌不忙地告诉保安自己是一时冲动,是第一次偷窃,并且拿出了学生证。但晓丽的伎俩没有骗过精明的保安。根据监控录像,晓丽在这家商场不止偷窃过一次,于是商场要求她写一份检讨书,并归还从商场偷走的东西。 无奈,晓丽只有带着商场的两位保安来到她的暂住处。但屋子里的一切让保安惊呆了,这间只有10来个平方米的房间里,到处堆满了名牌衣服。只一会儿,晓丽就整理出了3大袋的衣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保安报了警。经过清点,晓丽偷得的衣服和化妆品价值高达8000多元。因为行窃之时比较紧张,不少偷来的衣服因为尺码或式样不合适,都还没有穿过,有的连商标都没有撕掉。 偷窃葬送美好前途 被捕之后,晓丽的情绪一直比较激动,她不停念叨着:“我什么时候可以走?”在她眼里,小偷小摸只不过是习惯不好而已,她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隔着冰冷的铁栅栏,晓丽说,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她还辞职参加了温州移动公司客户经理一职的竞争,而且从200多个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20个候选人之一。今年4月20日到5月1日,她参加了移动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试,成绩名列前茅。5月9日,正是移动公司聘用定榜的日子,但晓丽没来得及等到喜讯,却等来了抓捕的民警。
记者手记:一个前途无量的大学毕业生用盗窃来满足自己爱美的心愿,我不知道究竟是虚荣心害了她,还是对法律的无知造就了她的悲剧。但我不禁要问,为何高校精心培育的天之骄子会沦落到触犯法律而不自知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