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一条通向地狱之路
裘苗根 管泽平 陈海华

  为了得到有妇之夫,她不惜将他的妻子置于死地;站在法庭上,她却突然翻供,指认幕后还有黑手。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幕后黑手竟然是他……近日,这起大案终于得到了法律的审判。   

    岁末命案
    2003年1月10日晚9时30分,荆州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男人断断续续、语无伦次的声音:“我的妻子……死了……”
    报警的男人叫曹芃。时年43岁的曹芃,在湖北省荆州市江汉石油学院后勤部房产科工作。他喜好电脑,精通电脑编程,被同事们戏称为“电脑奇才”。曹芃的妻子陈碧霞在一家纺织企业工作。夫妻俩有一个13岁的儿子。
    当天晚上9点多钟,曹芃回到家中,见妻子一动不动躺在床上,仔细一看,竟是气息全无。
    民警经过对尸表的初步检查,初步断定死者系被他人捂住嘴鼻窒息而死,死亡时间在晚上7至9时之间。
    民警在进一步的侦查中发现,死者是被他人扼捂致死,可是却穿戴得整整齐齐,床上也无挣扎搏斗的痕迹。据此,警方认定:案发现场是经过了精心伪造的。
    
    谁是凶手
    陈碧霞究竟与谁有如此深仇大恨,一定要置她于死地?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发现陈碧霞在男女关系上没有作风问题,基本上排除了情杀的可能。同时,陈碧霞的社交圈较小,没有与任何人结怨成仇,仇杀的推理也难以成立。而在案发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财产损失,因此也可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
    案发后,民警发现,死者丈夫曹芃的举止行为有些异常,随即对他展开调查,但发现他并没有作案时间。不过警方同时发现,曹芃有个情人,叫余秀英。余秀英曾不止一次扬言:为了达到与曹芃结婚的目的,她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落入法网
    民警立即对余秀英展开了调查,发现她于案发后第二天离开了荆州,回利川老家去了。民警在调查中进一步发现,与她平时交往甚密、住在她隔壁的李成文、罗长凤“两口子”也于案发第二天退了承租的房子和铺面,神秘地离去。
    “余秀英和李成文、罗长凤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连夜组织追捕小组,奔赴利川。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余秀英在其母亲的家中被一举抓获。
    余秀英的心理防线很快被突破,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向民警哭诉了她雇佣邻居李成文、罗长凤这对“露水夫妻”,共同残忍杀害陈碧霞的经过。几天后,李成文和罗长凤也被收入法网。
    
    畸形恋情
    时年33岁的余秀英,与曹芃是在一次偶然的接触中认识的。当时,余秀英从电视上看到江汉学院有门面出租的广告后,便找上门去,打算租个门面。而接待她的正是曹芃。
    一来二去后,门面虽然没有租成,她与曹芃的关系却越来越密切。曹芃数次在余秀英面前抱怨自己的婚姻不幸福,感情上曾受过伤害的余秀英对他产生了同病相怜之感,两人竟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之后,余秀英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找曹芃要钱,曹芃便向自己的父母借了两万元钱给她。曹芃的慷慨大方令余秀英十分感动,她决定要与曹芃结婚。
    
    各奔东西
    余秀英一天也等不下去了,她决定除掉自己“幸福路”上的绊脚石。租住在余秀英隔壁的李成文、罗长凤这对“露水夫妻”,虽然搬来不久,但已成为余秀英的“好帮手”。这对因赌欠下数千元债务的男女表示愿意帮余秀英除掉陈碧霞,但需要一些“好处费”。
    2003年1月10日晚,余秀英带着李成文、罗长凤来到曹芃的家里。见只有陈碧霞一人在家,3人几乎同时出手,李成文一把抱起陈碧霞,将她摔倒在卧室的床上,余秀英和罗长凤则扑上去掐住陈碧霞的颈脖……
    陈碧霞死后,3人伪造了现场,余秀英还用拖把把室内拖得干干净净,这才关上门离去。路过九龙渊时,他们将作案时用的手套、方巾及陈碧霞的眼镜丢进了水中。
    一回到家,余秀英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万元钱给了李成文和罗长凤。惶恐地度过一个不眠之夜后,第二天,3人便各奔东西,直到被警方抓获。
    
    庭上翻供
    2003年9月30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余、李、罗三名犯罪嫌疑人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同年10月16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庭审中,三名被告人突然当庭翻供,一致供称曹芃才是真正的主谋。
    余秀英称,当初她将除掉陈碧霞的想法告诉曹后,曹虽未明确答应,却给了余35000元“经费”,还提供了陈碧霞的详细作息时间;另两名被告人也一致指证曾受到曹的幕后指使。
    余秀英还供出另一个重大隐情:早在请李、罗出手之前,余就曾请过重庆人陈家荣除掉陈碧霞,并承诺事成之后付给陈1万元好处费。而这一切,曹芃不仅知情,而且参与。但那一次行动因故没有成功。
    
    水落石出
    案件被撤回重新侦查。嫌疑人陈家荣对于指证曹芃以及整个证据链的形成来说,是一个重要人物。然而令办案人员颇感头疼的是,余秀英居然将陈的住址及联系方式忘得一干二净。
    办案民警将重庆市所有的乡镇逐个排查,经过几昼夜的连续鏖战,目标最终被锁定为重庆丰都县社坛镇。2004年6月23日,陈家荣被警方缉拿归案。面对神兵天降的民警,陈对杀人未遂之事供认不讳,并指出自己确实受到余和曹两人的指使。
    2004年9月8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将5名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起公诉。
    近日,此案审理终结,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曹芃、余秀英、李成文死刑;判处被告人罗长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被告人陈家荣有期徒刑3年。
    
  编后:
    又是以“爱”的名义犯下的罪恶。余秀英的杀人动机是那么的简单:为了“爱”,为了得到他。为了这个男人,她不惜毁灭他人的生命。她没有想过,这个男人现在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妻子,以后也可以同样地对待她。
    在法律面前,余秀英害怕了,于是她把那个男人供了出来,其实,他们所谓的“爱情”就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却让无辜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希望法院的判决能让陈碧霞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