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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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热议司法改革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本报北京专电 全国人大代表连日来热烈审议着“两高”工作报告。他们对报告中有关司法改革的内容高度关注,对作为社会公正最后防线的司法部门寄予厚望。

  司法改革与公正高效
  “公正司法是司法制度存在的首要价值,是司法的灵魂和归属,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检察院最根本的要求。”衢州市市委书记厉志海代表说。
  代表们注意到,在过去一年“两高”围绕“公正司法”的目标,做了大量的创新和实践,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审判实践中的体现不充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少数案件久立不审,久审不判,久判不执,久执不结,老百姓反映打官司时间、精力陪不起”,“在监督职能的形式上,一些地方检察院往往成了地方的检察院”,司法改革还应更加深入。

  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法官职业大众化,这是业内人士对现行司法体制弊端的形象概括。同样,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厉志海代表说,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实行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首先要处理好党的领导和法院独立审判的关系,其次要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法院独立审判的关系。同时,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重视法院、检察院系统上下级之间、领导与办案人员之间的运行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司法规律的制度,消除司法行政化的弊端。

  改革法官检察官的选拔程序
  法院和检察院“软件”跟不上,法律人才不足,被代表们看作是今后司法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项剑萍代表建议,法官和检察官不能光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挑选,要扩大范围,使得社会上符合法定任职资格的人都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法院和检察院;同时要疏通进出口关口,及时清理不适合法检工作的人员,查处司法队伍的职务犯罪。

  破除发达地区“案多人少”的瓶颈
  当前一些地方“案多人少”及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是造成办案质量难以提高的客观因素。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蒋福弟代表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应因地制宜,区别不同情况,切实解决发达地区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
  浙江星光饰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晓光代表说,法院和检察官的编制是按照当地常住人口配置的,可一些地方的外来人口超过了常住人口,如义乌作为我省经济最发达的县级市之一,案件多得让当地法官和检察官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