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车办私事撞死高三男生江苏涟水县委副书记被免职宫靖文
●领导干部私驾公车酿惨祸教训深刻 ●肇事者是否有逃逸行为、是否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待警方的结论
11月2日晚上10点10分左右,江苏涟水县郑梁梅中学高三学生肖轼上完晚自习,和朋友推着自行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时,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从身后将他撞飞——肖轼当场死亡。撞死肖轼的车竟是涟水县委的“苏HN0011”号公车,驾驶该车的人是涟水县委副书记侯继海,而他撞人后并没有停车。涟水县委日前证实,侯当时“私驾公车”是要去淮安市给父亲祝寿。11月17日,侯继海被淮安市委正式免职。但是,被称为社会肿瘤的“私驾公车”现象能否就此绝迹呢? 高三男生瞬间被撞飞 “我和肖轼推着自行车走在路的右边,我们相距半臂的距离,他在左,我在右,突然我的左手被一个硬的东西撞了一下,再看肖轼,没有了,几秒钟后,我才反应过来,肖轼被汽车撞飞了……”李恒低着头,难过地向记者讲述肖轼被撞死的情形。 11月2日晚9点40分,江苏淮安市涟水县郑梁梅中学高三年级下晚自习后,李恒收拾好书本,出门推着自行车往家走。他的家在城郊的南堆大队,离学校有四五公里远。他的自行车坏了,只能推着走,走出大约1公里远,与他同村同校同年级的肖轼骑着自行车追上了他。“肖轼和我是很好的朋友,我们都是19岁,从小一起长大,处得很投机。”肖轼坚持要与李恒一起推着自行车回家。“天很黑,肖轼陪我一起推着自行车走,我挺感激他的。” 从郑梁梅中学回南堆大队,有两条路,一条近些,但路况不大好,另一条是走淮涟公路,稍远些,但路况较好。这天,两人推着自行车选择了走淮涟公路。过了城南加油站,公路上就没有了路灯,而当夜比较黑。李恒与肖轼上身都穿着白绿相间的校服,一路上“有说有笑”。“我们都遵守交通规则,走在右侧白线以外。”李恒一再强调说。 “撞肖轼的那辆轿车是从我们身后开来的,好像是没开车灯吧,反正我事先根本没觉察到有车靠近我们。我们谁也没意识到车向我们撞来,肖轼被撞飞时,我根本没反应过来,只听到‘嘭’的一声,感觉左手被碰了一下,有点疼,然后就发现肖轼不见了。”李恒估计,大约10点10分左右,他们走到淮涟公路上的事发地点,这里离拐向村子的小路只有三四十米了。 车祸发生后,李恒的父亲害怕再出事,开始每天接儿子下晚自习。李恒自己也有许多天沉默寡言,他总在作着种种假设,如果那天走得再快1分钟,就拐向回村里的路了,如果那天自己的自行车没坏,他和肖轼就会早些回家,不会出事。但李恒更多的是想不通,路面有10余米宽,车又稀少,那辆轿车怎么会撞上走在路边的肖轼呢? 目击者大喊肇事车没停 据说,肖轼被撞飞后,跟在轿车后的一辆大卡车很快驶过该段路面,车斗挂住了肖轼刚被撞飞的自行车。李恒拼命往前追,同时用最大的嗓门一遍遍喊“停车”,但大卡车和小轿车都没有停下。大卡车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看不见肇事的小轿车,更没看清小轿车的车牌号。“我追了至少20多米,喊了好多声,追不上,担心肖轼的伤势,就回头了。” 李恒在路上找到被撞后的肖轼时,不禁呆了,刚才还谈笑风生的肖轼“在路边仰面朝天地躺着,嘴角流着血”,“我使劲喊他的名字,他不睬我,我只看到他右手手指微微动了一下,就再没见他动过”。目击者陈学军说他永远忘不了那凄惨的一幕:那个学生头朝南,脚朝北直躺着,一动不动,头下面有一摊血。 李恒叫肖轼不醒,立即奔向附近的面粉厂,使劲敲门,要求借电话拨打120急救电话。面粉厂看门人陈学军被叫醒后,因门房无电话只得急敲隔壁女老板的门,女老板应声后,陈学军很快跑到几十米外的车祸现场。他说:“现场除了死者和一辆倒着的自行车外,没看到肇事车。”李恒因等不及女老板穿衣服,立即拼命般地向东跑去。东边百米外有一家小杂货店,是南堆大队村民开的。李恒敲开小店的门,自己拨了两遍120,但慌乱中没拨通。小店的男主人帮忙拨通了120。在李恒又转身向肖轼处奔去后,小店男主人也披衣出门,急急向南堆大队肖轼家跑去报信。 “那辆轿车撞了肖轼,动静那么大,肖轼的自行车也被撞飞,开轿车的人不可能不知道,但却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向前开,速度很快。”李恒气愤地说。 多位目击者证实,事发约15至20分钟后,救护车赶来。“在救护车上,医生说肖轼已经不行了。到了县人民医院,抢救人员只检查了肖轼的心跳、呼吸等,就宣布死亡了。实际上人当场就被撞死了。”肖轼的父亲肖健说。 据陈学军回忆,李恒敲门后约两分钟,他就到了现场,在现场站了10多分钟后,发现一辆黑色轿车从东边(县城方向)开来,并停在李恒摔倒的自行车旁。他注意到了这个车的车牌号,“是涟水车牌,尾号为‘0011’。”上文提到的女老板也证实了这点。 逃逸?酒后驾车?两大焦点直击 县委副书记公车深夜撞死高三学生一事,在小小的涟水县城传得沸沸扬扬。涟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季军披露,肇事车辆确是县委公车“11号车”,至于撞人后是否有逃逸情节,淮安市的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之中,目前无法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 季军说,县委初步了解的情况是“11号车”肇事时,车上只有侯继海副书记一人,开车的就是他本人。但这个解释与目击者所讲有不一致之处,目击者称“从轿车(指返回时的‘11号车’)下来两个人,车上是否还有其他人,没看到”。 如果真的存在“神秘15分钟”,那么这15分钟内又发生了什么? 季军称,关于此事的真相,涟水县委和广大社会公众一样,也想尽快知道。据透露,侯继海今年40岁,淮安市淮阴区人,从政至少有十几年。5年前,他从淮阴区王兴乡党委书记任上被调至涟水县任副县长,主管农业,不到3年,他又从副县长任上调任涟水县委副书记,起先分管政法、信访工作,今年年初,县委请示淮安市委后,侯继海分管工作改为工业、招商引资和农业。 据了解,肇事的“11号车”是涟水县委2003年购置的,“县委考虑到要配给分管招商引资的党委副书记,岗位特殊,所以购置的档次较高,为手动挡的帕萨特”。今年年初,分管招商引资的前任副书记调走,“11号车”自然分配给了顶替职务的侯继海。“平时侯继海很少个人驾车,但他会开车,有驾照,正常工作时间不开,只是私下开一下”。 据称,11月2日事发当天,是侯继海父亲70岁大寿,但一个浙江客商来涟水了解招商引资政策,侯继海一直陪着这位客商。“他打算白天处理公事,晚上回家看父亲”。当晚,他陪客商吃了晚饭,人们由此传言他喝了酒,是酒后驾车,“但这是一个误解。”季军说,“在仪式上,他作为当地领导,必须要举起酒杯尽地主之谊,他也的确喝了几杯,但是,其实秘书人员事先已吩咐饭店服务员,要求给侯继海酒杯中不倒酒,而是倒水。所以他当天其实没有喝酒。”晚饭后,由于侯的驾驶员姜玉龙有私人事务,侯也就自己驾车开往位于淮安市的家。他认为,全程只有30多公里,自己能开。目前,公安部门尚未公布侯是否酒后驾车肇事。 3天内赔给死者家属40万 当地一个普遍的说法是:此事发生后,当事双方进行了协商,仅在数天内,死者家属获得40万元人民币赔偿金,家属还被要求不再追究侯的责任。 对外界的传言,肖轼的父母既未肯定,也未否定。显然,他们不愿意谈这件事。 肖家的屋里很简陋,看得出来,生活条件一般。村民证实,他们家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种地,但地很少,肖轼母亲常在城郊的菜市场卖菜,主要卖自家的菜。肖轼是家中长子,他还有一个妹妹。李恒证实,肖轼的学习成绩是较好的,“按他的成绩,考上重点大学没有太大问题。他曾和我说过,他的志愿是当一名空军。”村民都为肖轼惋惜不已,回忆说肖轼“1.7米以上的个头,人长得很帅气,对人很有礼貌”。谈到肖家得到40万赔偿一事时,肖健身体有些颤抖地说:“赔钱多有什么用……”说完,肖健长久地沉默。与肖家交情很好的几位村民认为,“家里再穷,也没有哪家父母愿意用孩子生命换钱的”。 季军11月20日上午证实了部分当地相关传言:称11月2日夜里事发后,侯较快地将事情经过向县委书记蒋洪亮作了汇报,县委次日便派人与死者家属开始协商赔偿事宜,3天内,死者家属已拿到40万赔偿金。“县委这样做主要考虑到死者家属的心情,侯继海的身份特殊,涉及他的案件涟水县不好处理,由市公安部门进行认真调查后,才能给死者一个说法,但这个周期太长,只有经济补偿可以提前,可以快一些。” 季军说,40万元死亡赔偿金在车祸赔偿中确实是很高的,但这是死者家属提出来的,县委就此要求征求侯继海的意见时,侯很快表示答应此要求。关于40万元的来历,季军称“20万元来自保险公司垫付的车辆保险金,另20万元是侯个人向其亲友筹借的”。 11月17日上午,涟水县委书记蒋洪亮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蒋洪亮在会上宣读了淮安市委一份专门下发的文件:正式免去侯继海同志涟水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职务。事发后,侯继海“非常后悔”。“他说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要知道就不回家了。就是回家,也一定要找个驾驶员开车。当时他就考虑自己的驾驶员累了,自己开30分钟也就到家了……他说他后悔死了。” 据称,侯继海现在除了后悔之外,更是“非常内疚”。“他自己也是贫困人家出来的,自己的行为却给别人家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他现在真的是‘痛苦至极’”。涟水县委通过季军声明,事发当晚,侯将此事主动向县主要领导作了汇报,主动接受上级组织调查处理,他也没有推卸责任,能够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 造成严重后果教训深刻 季军转达的涟水县委的声明中称,涟水县委对此事态度明确,一定会客观、公正地处理此事,并会在公安部门作出结论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具体细节。“免掉侯的官职仅仅是处理此事件的第一步,至于侯是否有逃逸情节,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还会有进一步的党纪、政纪处分,都有待公安部门对此事作出结论。”同时,县委也认为此事教训极为深刻。 “此事最深刻的教育是,省纪委早就三令五申,领导干部不得私自驾驶公车,但这种事还是发生了,并且酿生了极为严重的后果,这说明我们的公车使用制度还存在漏洞。”季军说。江苏省委党校一位学者听说此事后,形象地指出了此事件的原因和结果:不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仅撞死了一个鲜活无辜的生命,也撞沉了一个领导干部的事业之船,还撞损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教训很深啊。 11月10日,涟水县委办和政府办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该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属机构、县直各事业单位,必须带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具体有:不准违反规定使用警车号牌和安装车载警灯、警报器;不准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驾驶公车;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规定。通知最后指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要求,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宫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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