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增税“无需审批”,减税就想到人大了?
曹林

  25日有媒体称全国人大已就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达成共识——针对这种说法,有权威人士质疑:“全国人大近期根本没有召开会议,怎么可能就此达成共识?”他说,修改程序复杂,短期内调整很不现实(11月26日《上海证券报》)。
  虽然这位权威人士的说法很正当,但想到这两天燃油税讨论中某些部门某些权威人士的表现,让我对这种冠冕堂皇的说法很是反感,因为从中能看到某种巨大的反差和分裂。
  未将过路费纳入其中、有可能增加车主负担的燃油税改方案激起了公众的反对,针对舆论“尚未经人大审议”的质疑,国家税务总局一位权威人士(看,这也是“权威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由于当初的公路法修正案中已明确要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故其实施不需再经人大审批。同时“我国收费公路建设政策不变”的消息也传出,看来燃油税不免过路费已成定局。
  或许燃油税在法律意义上严格推敲一下还真的“不需经过人大审批”,但让人反感的是在减税和增税上的鲜明对比:每次面临公众减税呼吁时,总把人大审议和程序复杂顶出来,严格依法到了苛求的程度,一切都得慢吞吞地走“程序”;可涉及到增税时,法律就靠边站了,人大就用不着了,程序能省则省——这种神速在此次燃油税改中表现得淋漓尽致。难道某些部门当真能根据自己的利益,成功绕开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