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业务没让干 勒索二十万
沈华清 方忠哨

  近日,平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撤销王某去年因犯赌博罪被判处的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处倪某有期徒刑1年。
  郑某的印刷厂厂房刚刚竣工,就接到倪某电话,威胁说沙石搬运等业务没让他们干,需支付副业费20万元。王某、倪某等人还拦截郑某的汽车,扬言要打郑某。事后,郑某让人讲情,才把勒索款降至5.2万元。但最终因郑某没给钱而勒索未成。郑某害怕报复迟迟不敢搬入厂房,影响了正常开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