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女友要分手 男友变恶狼
葛东方

  近日,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5年。
  7月14日深夜,因女友提出分手,吴某即赶至女友单位门口,强行将其带到租住处,采用殴打、持刀威胁手段拍下裸照。然后先后3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第二天早上,被害人报警后,民警将吴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