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五版:面孔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不畏强权的“反渎斗士”
陈乐

  他不畏强权,敢把有权有势的贪官拉下马;他铁面无私,令犯罪分子闻风丧胆;他骁勇善战,把一个个疑难复杂的案子办成铁案。从检15年来,他默默无闻地履行着检察官的神圣职责。他就是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刘国富。
  从2005年至今,丽水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三个年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评第二名。由刘国富主办、指导及参与侦查的五十多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都得到有罪判决。
  
  把公安局副局长拉下马
  2003年6月22日,新华社刊发了一条新闻:浙江一“蛇头”将丽水市数名警务人员拉下水。被拉下水的包括丽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某在内的市、县公安机关7名领导干部。
  查办赵某等人的就是刘国富。2002年,从丽水市检察院反贪局调到渎职侵权检察处工作的刘国富,与同事到遂昌出差,偶然间听说省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当地一位公安局领导违规办理出国护照的事。刘国富敏锐地意识到,这里面可能隐藏着公安人员与偷渡“蛇头”权钱交易、相互勾结,共同涉嫌偷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证件的犯罪活动。刘国富及时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并着手调查此事,还承担了负责突审“蛇头”的任务。
  随着案子的逐步深入,违规办理出国护照的人员从最初的六七人扩展到了两百多人,违规人员也从当初的基层派出所民警发展到县公安局领导,并牵涉到了丽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某和出入境管理处原副处长林某等人。
  赵某有着三十多年的警龄,在公安系统内关系很广,而林某的岳父是丽水某部门德高望重的一位领导。一个个说情电话打进来,一个个说情的人找上门来。由于案情重大,市里及检察院的领导也非常担心,万一证据不足,将会使各方工作都很被动。他们都问刘国富,到底有没有把握。
  “我们有信心。”刘国富在领导面前坚定地说。
  面对领导的压力、系统内同行的阻力,刘国富没有退缩,果敢地承担起主审赵某等人的任务。他一方面加强对赵某的预审,并严格依法办案,同时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取得协作和支持;一方面对身体有病的赵某在生活上尽可能地给予关照,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唤起赵某的良知,让他认清自己的罪错。最后,赵某很快交代了自己全部的违法犯罪事实,整个案件也得以顺利侦结。

  每年办一件精品案
  “不仅要用心干,而且要干得漂亮,查不出犯罪分子的问题,就是办案人员的失职。”这是刘国富的座右铭。他要求自己:每年至少要办一件精品案件。
  2006年11月,松阳县一娱乐场所开设赌场,并记有详细的账目。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兰某徇私枉法,将查到的证据匿毁,并将此作为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当地群众反响极大。
  刘国富到松阳县检察院现场指导办案。兰某是一名“老公安”,反侦查能力可想而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刘国富及时组织从外围入手,突破了行贿人和知情人的防线,取得了兰某枉法办案的证据,使案件办成了铁案。最后,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给嫌疑人打洗脚水
  2007年9月的一天,遂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的庭审结束后,缙云县经贸局原局长李某回过身来对检察官深深鞠了一躬说:“谢谢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对我的教育和关照。”
  2007年3月,缙云县个别企业因经贸局一些干部在申报、审核、发放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有不公道的行为而“闹”了起来。刘国富听到情况后敏锐地感到,这其中很可能有徇私滥用职权的行为。
  案件线索指向了缙云县经贸局原局长李某。李某是当地一位资深领导,阅历丰富,能力较强,心性很高,对他的审讯很有难度。“办案就像击剑,或亮剑气势压顶,或出剑一剑封喉,或游剑巧卸盔甲……”刘国富摸准李某的特点,赞其工作能力,但对其受贿嫌疑却咬住不放。在刘国富的现场指挥调度和直接参加预审下,李某供述了收受他人钱物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通过进一步侦查,检察机关又分别查办了另两起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事后,李某对刘国富说:“你办案,我服气。”
  刘国富认为,办案子不仅要将案子办成铁案,还要让犯罪分子在灵魂深处得到悔悟。有一次,办理一个年近六十岁的副局长受贿案,在讯问时刘国富一丝不苟,但每天早晚,刘国富都打好热水让这位副局长洗脸、泡脚,并耐心地与他谈思想,聊人生,最后副局长把所有问题都和盘托出。在法庭上,律师替他作无罪辩护时,这位副局长自知惭愧,反而让律师不要再说了。结案后,刘国富到看守所看他时,这位副局长说:“感谢你的教育,我真心感到自己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愿意真心悔改、接受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