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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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浙江省十佳检察官”候选人简介

  1、方光飞,男,40岁,大学文化,海盐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该同志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始终保持着公正执法、清正自律、一身正气的人民检察官形象。他先后参与或主持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90余件,所办案件保持了较高的质量;其中,施某某受贿案被评为首届全省“十大反贪精品案件”。在办案中,他身先士卒,从案件线索的分析、初查,到案件的突破和调查取证,每一个环节都亲自把关,每一案件都凝聚着他的心血和汗水,使所主管的反贪局取得了一流的工作业绩,曾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他本人也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2007年被评为县“十佳政法干警”,今年被评为嘉兴市“十佳检察官”。

  2、王玉庭,男,58岁,大专文化,温岭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员。
  曾任科长职务17年、党组成员6年。2001年退居二线后,他主动提出到控申科接待岗位工作,并以“用情解忧、用心倾听、用理服人”给自己的工作定位,真诚地为他人排忧解难。去年,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女遭人强奸怀孕,他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少女一家讨回公道。今年5月,一贵州籍青年不服法院错误判决到检察院申诉,他又热心服务,三赴金华、温州等地复查取证,终于获取了多份新证据,为这一青年讨回了公道。他先后被省检察院与最高检评为“优秀接待员”;今年又被评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政法标兵”及台州市“十佳检察官”。

  3、王宪峰,男,35岁,法学硕士,金华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该同志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担任反渎局长以来,他通过“系统抓、抓系统”提升办案效率,立足查办大要案提升办案质量,积极推行侦查“一体化”等工作机制,推进反渎工作健康发展。在2007年全省综合考评中,他所主管的反渎局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被评为省“优秀反渎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今年,在他的带领下,全市反渎干警奋力拼搏,案件质量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金华市检察院反渎工作被评为金华市“有突破性进展工作”。他还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去年有3篇工作经验材料被省检察院及最高检转发或在业务会上作经验发言。

  4、刘国富,男,45岁,大学文化,丽水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该同志公正执法,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办大案。在任反渎局副局长的6年里,他主办及参办渎职案件50余件,均得到了有罪判决。他所指导、参与办理的黄某放纵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和蓝某徇私舞弊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他主办了公安民警与“蛇头”内外勾结、收受巨额贿赂为“蛇头”办理140多本假护照的特大犯罪窝案,原丽水市公安局一副局长、出入境管理处正副处长等7人受到法律制裁,在省内外引起震动。他是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为全市反渎工作连续三年获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评第二名立下了大功。

  5、刘建华,男,40岁,大学文化,衢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始终坚持公正、文明办案。在14年的反贪工作岗位上,他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执着追求,不断钻研侦查技能,潜心办案,成绩斐然,主办和参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7件42人,其中大案26件28人,县处级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要案16件1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他主办的两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反贪精品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他先后被省、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评为衢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等。

  6、刘碧波,女,33岁,法学硕士,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院党组成员。
  凭着强烈的政治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以及敏捷的思维与上佳的口才,她办理了一批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成为全市检察系统“品牌公诉人”之一。她积极投入未成年人教育工作, 几年来为城区10余所中小学上法制课30余堂,受教育学生达近2万人次,参与学校模拟法庭活动10余次。在短短的从检生涯中,她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市、省级“优秀公诉人”,还获得了普陀区“三八红旗手”、“十大杰出青年”、省“优秀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7、应业刚,男,33岁,大学文化,永康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长。
  该同志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的检察工作水平;公正执法,努力履行着一名反贪干警应尽的职责。近6年来,他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参办贪污贿赂案件70余起,主办大要案1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他承办的原永康市国土局局长吴某、建设局局长陈某、城管局局长潘某等受贿犯罪案件,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此外,他参办的案件中有的涉案金额高达2200万元,有的还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反贪精品案件”。由于业绩突出,他本人先后三次荣立三等功,被评为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金华市“执法为民先进个人”等。

  8、张天煜,男,37岁,大学文化,瑞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他乐于学习,勤于钻研,是一名出色的办案能手。他坚持把公正执法放在业务工作的首位,所主管的侦监科连续四年被温州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五次荣获“全省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先进集体”,一次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他本人也获得了众多殊荣,先后获得瑞安市“十佳青年”、温州市“十佳检察官”、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7年12月,他在首届“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竞赛评比活动中,荣获“十佳”称号。

  9、李圆明,男,36岁,法学硕士,台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该同志将检察事业作为自己的理想追求,刻苦钻研反贪业务,成了一名出色的办案能手。他先后组织或参与查办了原温岭市委副书记虞某某、台州市电业局局长赵某某等30多起领导干部受贿要案。其中,赵某某受贿案被评为全省“十大反贪精品案件”,所在局因此被荣记集体二等功。去年,他组织查办的台州市司法系统腐败犯罪窝串案,在当地引起震动,有效遏制了“假立功”背后司法腐败的蔓延。今年,他又组织查办了原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某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他多次立功受奖,今年被评为台州市“十佳检察官”。

  10、杨连明,男,43岁,研究生学历,嘉兴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该同志曾任批捕处副处长、公诉处处长、研究室主任等,开拓进取,业绩突出。他所主办的犯罪嫌疑人多达29名、涉及罪名9个、犯罪事实200多起、多名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流氓团伙公诉案,取得了理想的庭审效果。他在负责研究室工作时,所在院被最高检评为理论研究先进单位。他还从一起民事申诉案入手依法查办了一起副处级干部受贿要案,并移送公安机关两起虚开增值税高达700万元大案。他因积劳成疾,胃大出血后被切除了3/4,但仍带病坚持工作。去年,他率领的民行处被评为嘉兴市劳动模范班组,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11、陈章,男,37岁,大学文化,湖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该同志自1995年以来一直工作在反贪第一线,2004年1月起担任现职。在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腐败犯罪这一重要岗位上,他一方面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本职工作,一方面刻苦钻研侦查技能,严格依法办案。近年来主持或参与查办大要案数十起,还主办了全市首例零口供受贿案、协助省院突破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受贿案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由于业绩突出,先后多次受到记功表彰,并获得湖州市“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级机关“十佳共产党员”及省“优秀侦查员”、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

  12、季金林,男,53岁,大专文化,建德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员。
  近八年来,他一直在控申接待工作的岗位上默默展现着自己对人民群众的深爱及对信访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视上访群众为亲人,所管理的接待室长年摆放着用自己的钱买来的花卉、水果、糖果,供上访群众欣赏、品尝;还经常为远道而来的上访者提供饭菜。他把解决群众的诉求视为自己的责任,一心一意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得到了上访群众的一致好评,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2004年被最高检授予“优秀接待员”称号;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首届“十佳检察官”。

  13、林爱武,女,39岁,大学文化,文成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法律的忠诚,她恪尽职守,公正无私,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了案件质量。近年来,她因病做了两次大手术,克服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和困难,但她依然用自己柔弱的身体挑起侦查监督工作的重任。多年来,她就像一台负重的机器一刻不停地运转着,将工作着视为一件幸福的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出色的工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称赞,她多次被评为县“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并当选县、市党代会代表;2005年被温州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今年又被评为省“优秀女检察官”。

  14、范雅芬,女,46岁,大学文化,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该同志曾任侦查监督科科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等职,并在多个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任反渎局长期间,她带领同事成功查处了土管员王某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并深挖出区国土分局副局长郑某某、交通局副局长王某等人的职务犯罪窝串案12件12人,在当地引起震动,该案也因此入选全国反渎职侵权“百优案件”。今年3月她担任现职后,所带领的团队在5个月内就查处贿赂与渎职案件14件16人。她多次立功受奖,是江北区“十佳青年”、区“劳动模范”、宁波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佳检察官”、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15、施景新,女,38岁,大学文化,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该同志热爱检察事业,业务技能过硬,先后办理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利用菩提功实施诈骗案件及公安部督办的系列涉税案等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她创新意识强,积极探索未成人案件的办理工作机制,建立起了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省检察院向全省作了推广。同时,她善于把自己的工作实践上升为理性的思考,其研究成果获得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她先后被评为省、市 “十佳办案能手”,被最高检授予“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今年又被评为省“优秀女检察官”。

  16、胡林军,男,55岁,大专文化,缙云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员。
  该同志曾任渎职侵权检察科副科长,控申科科长。他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努力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在任渎检科副科长时,全力投入办案工作,曾两次受到记功表彰。到控申科后,他视上访群众如亲人,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他始终保持着旺盛的革命斗志,在2002年患糖尿病后其工作热情丝毫不减;2004年初退居二线后,积极配合新科长工作,使该院的控申工作一直处在全市前列,先后两度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他本人也先后获得二十余项荣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17、胡青,女,39岁,大学文化,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该同志视“公正执法”为自己的政治生命,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始终坚持依法办案,13年来审查起诉1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她出庭支持公诉的某公司总经理应某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资料案,临安市县级领导干部郑某某受贿案等,均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其中一件被选为示范庭,供中美法学专家交流、观摩。由她负责实施的省未成年人案件暂缓起诉的改革试点,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她先后被评为市、省“十佳公诉人”;2006年获首届浙江省控辩大赛“十佳辩手”;今年又被评为区“劳动模范”。

  18、钱永胜,男,41岁,大学文化,嵊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该同志从检12年来,曾在审查批捕、控告申诉、反渎职侵权等多个岗位工作。他以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在不同的岗位上都有突出表现。他经办的刑事案件件件都是“铁案”,他负责处理的35件涉法上访案件,其中5件是老大难案件,但都得到有效的平息。2005年,他在办案任务繁重,母亲病危的情况下,仍一心扑在办案上,成功主办了5起滥用职权案件,取得了全省第一的好成绩。他恪尽职守,清正自律,先后获得了嵊州市“劳动模范”、绍兴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员”等荣誉;2006年,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

  19、钱昌夫,男,42岁,大学文化,绍兴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该同志曾任越城区检察院反贪局长、副检察长等职。他以“敢于办案、善于办案”受到大家称赞。在查办绍兴交警大队原大队长谢某受贿案中,依法运用侦查谋略突破案件,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仍然把案子办成了铁案。由他负责查办的萧山机场工作人员贿赂犯罪窝串案中,有两起案值超百万元,其中“金某受贿案”被评为全省 “十大反贪精品案”。他勇于开拓创新,所推行的侦查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线索评估制度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他先后被评为区“十大杰出青年”、绍兴市直机关“十佳优秀共产党员”及“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

  20、黄卓平,男,39岁,大学文化,温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该同志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办案质量高。近三年来,主办贪污贿赂大要案39件,其中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的原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高某等人受贿窝串案、温州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余某贪污案、洞头县建设局局长黄某受贿案等,在当地引起了较大反响;高某等人受贿窝串案被评为全省“十大反贪精品案”。今年,他又主办了市安监系统和环保系统受贿窝串案,为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先后获得省“优秀侦查员”,温州市“十佳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

  21、潘申明,男,34岁,法学硕士,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该同志曾任反贪局副局长、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等职。他是同事们公认的学者型、专家型人才,并在多个业务岗位上展现了他深厚的理论功底与扎实的业务能力。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被评为宁波市“十佳检察官”、“优秀公诉人”、“优秀检察官”、“民行办案能手”及省“十佳民行办案能手”。他还致力于业务研究,先后在《民商法论丛》、《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人民检察》等报刊杂志发表各类学术论文80余篇,主持或参与了国家级课题2个,省级重点课题2个,多篇论文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

  22、潘志刚,男,39岁,大学文化,象山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该同志创新意识强,不断完善与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有效解决群众的涉检信访诉求。他先后在全县16个乡镇推动设立检察联络室及新农村建设检察法律服务基地,使信访工作化被动为主动,积极服务于民、服务于大局。他在负责办理“钱家平信访案”中,多次与当地国土、房管、财税等部门协商,努力通过非诉途径保障信访人的债权,使40多户债权人得到了136万元的经济补偿,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得到了省委与最高检领导的充分肯定。2006年,他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宁波市“十佳检察官”;所在科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第二届“浙江省十佳检察官”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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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排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2、在您选择的候选人号码下打“○”;同一选票选10人有效;选票复印、涂改无效。
  3、候选人先进事迹及网络投票办法见“浙江在线”网站。
  4、投票截至12月3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5、选票投寄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79号省检察院“十佳检察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10012。
  6、监督、举报电话:(0571)88810222   88810158
  主办单位: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