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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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常青树”的生机与活力
本报评论员

  “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是我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宝贵财富。
  45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十分珍惜“枫桥经验”,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时俱进,显示出持久的生命力。特别是近五年来,“枫桥经验”在全省各地生根开花,贯穿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方方面面,在加快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进程中,彰显出独特的优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五年,是不断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的五年;是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的五年;是不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上新台阶的五年;是不断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五年;是不断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五年。
  45年的实践证明,“枫桥经验”的生机与活力,来自于坚持不懈的创新发展,始终如一的以人为本。当前,省委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决策,给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赋予了新的任务;国际国内环境深刻变化,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还在继续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明显增多,给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新的压力。我省正处于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凸显期,给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增强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运用“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进一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化解社会矛盾、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统筹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加自觉地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更加主动地做好维护和谐稳定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探索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就要求全省干部群众切实承担起历史赋予的责任,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帮助企业解决经济困难上有新突破;就要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上有新突破;就要在深化“平安浙江”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突破;就要在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上有新突破;就要在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上有新突破。
  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相信,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省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枫桥经验”这棵“常青树”一定会永葆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