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贼为一只北宋梅瓶付出代价一个没入洞房进了班房,一个为儿筹钱失了晚节陈建东 吴彪
庆元县有一片龙泉窑址(省级保护文物),龙泉窑是我国古代五大名窑之一,历史上此地人文活动昌盛,遗留了众多的古代墓葬,为后人留下了一大批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为牟取暴利不惜以身试法,将“发家致富”的心思动到了这些文物上。 前不久,两名盗墓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两人均未上诉,此案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
深夜惊现盗墓贼 去年年底的一天,庆元县黄田镇姚村农民鲍世昌在山上挖冬笋时,在该镇双坞村双坑自然村通往井边村的公路后边发现一座古墓,就动了挖掘的心思。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携带锄头、畚箕、手电等工具,坐上同村人邵卢平的摩托车来到双坑村陈少平家,叫陈少平也一起去,并商量好挖到东西卖了钱三人平分。 来到现场,鲍世昌确定位置后开始挖掘,其他两人分别负责照明和搬运挖出的泥土,后来三人轮流挖掘。大约四个小时后,刚好轮到鲍世昌挖掘的时候,他挖到了一只瓶子。三人喜出望外,立即收拾工具回家。 鲍世昌把瓶子洗干净后,发现瓶子很漂亮,心里非常高兴。“俗话说十墓九空,事实上一百个墓中也不一定有东西,因此,一旦挖到东西就像中了大奖一样。虽然也知道这是犯法的,但还是有人去冒险的。”鲍世昌说,当时他们觉得自己运气真不错。
“黑吃黑”牵出案中案 过了几天,邵卢平和陈少平先后来鲍家看过瓶子,三人决定先让文物贩子出出价,再商量卖不卖。鲍世昌联系了龙泉的一个老板来看瓶子,对方出价9万元。鲍世昌说,他当时心里没底,怕卖便宜了,就没同意。之后,此人又出价30万元,鲍世昌心里更没底了,还是没同意卖。 今年5月份,鲍世昌老婆的表弟沈某给他打电话,说有一位老板想看一下这瓶子。几天后的晚上,邵卢平骑摩托车带着鲍世昌来到岩下自然村的机耕路路口。过了一会儿,来了一辆白色小轿车。沈某下车对鲍世昌说,把瓶子拿到车上给老板看一下。因为沈某是亲戚,鲍世昌也就没多想就把瓶子给了他。可没想到,沈某拿了瓶子坐上车后,那辆车就马上开走了,等鲍世昌反应过来,小车早已无影无踪。 鲍世昌和邵卢平沿着小车离去的方向追了上去,终于在仙庄通往福建松溪的路上看到了沈某等人乘坐的那辆车。此时早已人去车空。考虑到这个瓶子是他们从古墓中盗掘出来的,鲍世昌和邵卢平不敢报警,只好吃哑巴亏,无奈地回村了。 过了三四天,鲍世昌才打通沈某的电话,叫他把瓶子还回来。沈某说那是几个人一起拿去的,他也做不了主。 一个星期后,有人打电话给鲍世昌,说瓶子就在他手里,叫鲍拿4万元钱去换。鲍世昌没同意,后来才知道这个打电话的人叫周培军。原来,当时由于走得匆忙,沈某没来得及拿走瓶盖,瓶盖还在鲍的手里,对方没法卖就叫鲍世昌拿钱来换瓶子。 不久,诈骗瓶子的团伙中有人案发被抓,供出了鲍世昌等人盗掘古墓并得到一个瓶子的事。公安部门紧急出动,及时追回了瓶子。鲍世昌等人也随即被抓。
梅瓶属国家三级文物 经丽水市文物鉴定组鉴定,被盗掘的墓葬为北宋早期的土坑葬,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该墓葬出土的器物是北宋龙泉窑淡青釉双系梅瓶,为国家三级文物。 2008年8月20日,庆元县检察院以鲍世昌、邵卢平涉嫌犯盗掘古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庆元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分别判处鲍世昌、邵卢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两人后悔莫及。今年25岁的邵卢平本是一个老实肯干的好小伙,有一门过硬的油漆技术,原在福建打工,每月工资有2000元。他这次回老家刚刚和女朋友订婚,本想结婚后再出去打工,没想到婚没结成却走进了漫长的铁窗生活。他说:“是无知害了我,早知道这样,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去盗掘古墓。” 今年50岁的鲍世昌,年轻时当过兵还立过功,在村里人缘和威信都不错。他原本有一个很好的家庭,一个女儿是研究生,另一个女儿中专毕业。儿子在宁波开出租车,准备在宁波买套房结婚,叫父亲帮助筹款,鲍世昌一下子筹不到这么多钱,结果便想出了盗墓的主意。他说:“本想帮儿子一把,没想到反而害了一家人。真是后悔死了!”
亟须刹住盗墓歪风 “要想富,挖古墓,一夜成为万元户”;“辛辛苦苦干一生,不如一夜挖个坑”…… 这是曾流传在龙泉、庆元等地农村的顺口溜。近年来,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盗墓行为的打击力度,部分盗墓贼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据庆元县检察院一位检察官介绍,近几年来,庆元每年都有人因盗墓而被判重刑。尽管如此,在利益的驱动下,还是有少数不法分子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上山盗挖古墓。 那么,怎样才能刹住这股歪风呢?近日,笔者采访了庆元县黄田镇派出所吴所长。他认为,要以龙泉窑窑址为中心,确定龙泉窑一定的辐射范围为保护区;进一步加强对地下文物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文物交易,使盗墓者非法得到的器物无法销赃;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分析解剖典型案例,提高当地群众的法律和文物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