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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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村改革提供司法服务
衢州柯城区检察院开展“检察进乡村”活动纪实
本报通讯员 汪未四 本报记者 蒋东晓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时,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他号召全国检察机关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把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项战略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办涉农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危害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要强化涉农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维护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要高度重视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切实加强农村检察工作特别是乡镇检察工作,做好农村涉检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在题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浙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专题报告中,要求检察机关在提升法律监督的整体效力上、在解决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上、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改革创新上下功夫,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开创全省检察工作的新局面、新境界。
  我省的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从2007年2月开始就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力量,开展“检察进乡村”活动,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初步取得了成效。

  在综治中心扎根  建立联络员制度
  在乡镇一级基层政府里,公安局有派出所,法院有法庭,司法局有司法所,而检察机关在乡镇一般没有派出机构。“检察进乡村”怎么样克服“腿短”缺陷,将服务工作做得更到位?柯城区检察院吴明田检察长把目光瞄准了乡镇的综治中心。为此,该区检察院出台文件规定:检察院各办案业务科室与各乡镇、街道联系聘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任为联络员,检察院各办案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设立热线电话,检察院联络员与综治中心联络员互相交换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不定期电话、手机进行联系,紧急情况随时联系。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上门接访,召开座谈会。检察机关一方面要积极了解民情,了解群众诉求,开拓案源,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另一方面要认真接受法律咨询,举办法律培训,从检察职能上帮助解答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维护稳定,保障民生。
  在柯城区双港街道皂角村,村民在选举中发生尖锐矛盾,其中一方煽动村民聚众在衢州市政府门口,围堵、静坐,并冲击街道办事处大楼,冲击中一村民受重伤死亡。柯城区检察院抓住“检察进乡村”的重大契机,派员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掌握情况,几天几夜和区委政法委书记一起分析案情,商量处置对策,并与市检察院联系协调,进行尸体解剖工作,特别是根据村民的举报,运用检察机关查办自侦案件的职能,立案查获了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和村出纳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0万元的案件,取信于村民,为平息这起突发性、群体性涉农事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又依法批准逮捕了煽动村民聚众围堵、静坐的5名犯罪嫌疑人,并提起公诉。党委和村民们都深深地感到“检察进乡村”在处置重大涉农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功不可没。

  变“上访”为“下访”  面对面优质服务
  柯城区花园乡上厅村在发包“康庄工程”(乡村公路)中,村支书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区检察院接到村民举报后协同纪委进行查处。由于该村后来划归石室乡党委、政府管辖,新接手的乡党委、政府领导一时对情况掌握得不是太清楚,村民举报信访仍然较多,区检察院将这一村民举报信访选为重点涉农信访,检察长率队亲赴石室乡,向乡党委书记移送了有关查处案件的材料,对查处情况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理,并共同探讨、妥善处理了这一重大涉农信访。
  浙江黄衢南高速公路A2标段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到柯城区华墅乡华墅村借40亩地取土,暗中送给村支书、村主任“好处费”7.5万元,取土后却不按合同规定平整取土后的场地,村干部由于收了贿赂也不敢催促,40亩土地坑坑洼洼,村民们感到利益受到侵害,多方上访。该院接到信访后及时深入该村开展侦查,及时起诉。高速公路项目部也抓紧按照合同平整了40亩土地,村民们拍手称快。
  基层检察院进乡村服务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召开从宽处理会、疑难案件听证会,召开信访情况通报会,结合办案组织村干部参观学习,按受警示教育等。柯城区检察院在查处航埠镇刘山村支书和村主任挪用土地征用补偿款的案件时,鉴于两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区检察院与乡、村联系,召开了一定范围的从宽处理会。结合办案,他们又组织镇纪委委员、管理区主任和各村党支部书记共43人前往衢州警示教育基地——浙江省第一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农村中邻里纠纷有时也会严重影响到稳定。柯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农案件时,发现案件是由邻里纠纷引起的,被害人建造房屋时,建筑物及建筑材料阻碍了村民的通行,村民间发生争执,一村民拆毁了有碍道路通畅的部分建筑物,公安机关立案报捕。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深入农村现场,调查分析了具体情况,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并进行了细致的“办案说理”,入情入理,化解了矛盾纠纷。
  柯城区检察院还主动与区司法局、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商议,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委托人民调解的基本办法(试行)》。如航埠农民张某在菜场与其他农民因抢生意发生拉扯争执,张某挥拳打了周某左侧耳根部一拳,将周某打成轻伤。立案后,承办人认为该案符合移送调解的规定,遂建议区司法局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后经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张某对被害人周某进行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周某对张某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不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区检察院也依法作出不诉处理,促进了农村稳定。

  以案说法树正气  警示教育创新风
  柯城区检察院还结合办理村级组织成员职务犯罪的系列案件,进行发掘和延伸,及时与区委组织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对接。如利用区委党校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举办检察官法制讲座。结合近年来办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今年村两委选举前后,区检察院两次在市委党校给全区近六百名村干部上法制课,对2002年以来区检察院查处的系列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预防对策,以案讲法,努力在选举前创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选举后,他们又对新当选的村两委干部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赢得了区委组织部门、村干部的好评。
  怎样才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推进农村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的积极改革和探索值得学习和借鉴。检察机关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是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战略任务。该院领导班子认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办涉农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危害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要强化涉农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维护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