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服务全局上讲,就是为发展营造稳定的环境,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政法工作自身建设来讲,就是要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实现政法工作全面可持续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提高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但是,政法机关公信力从哪里来?笔者以为,应从“五个必须”上下功夫: 必须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维护稳定、提高社会控制力是政法机关的主业、大业,提高公信力首先要从大处着手。一是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提高攻坚克难能力;三是要提高群众的安全感。“细节决定成败”,不要让一些小问题、个体问题成为社会热点、新闻卖点和解决难点,影响整体形象。 必须端正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在依法治国进程中,支撑、指导司法执法行为唯一正确的理念便是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继续深化法治理念教育,这是解决队伍思想问题、提高公信力的治本之策。 必须健全监督、提高透明度。当前有关监督的制度很多,但实际运行中往往是监督缺失,或是监督不力。对此,政法机关首先必须转变观念,端正被监督态度,要认识到监督一方面可以制约司法权力的随意运行,同时政法机关在被监督过程中可以争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必须兼顾社会效果、注重司法公正。司法实践中,有些执法行为表现在程序与实体上都没有问题,但社会效果很差,没有让群众觉得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执法工作既要依法办事,又必须注意执法艺术,获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必须强化宣传引导、重视危机化解。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对政法自身的宣传,既要向群众宣传自身的职能,让政法工作走进社会、走近群众,又要正面宣传政法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正义之举,让群众感受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普及各界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此外,还要积极开展公共关系建设,及时化解因各种原因引起的民众信任危机。 (作者系三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