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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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57家公司设立提供13.8亿元失实验资报告
上海刑事追究首例出具证明文件失实案
林中明 蔡盛

  继起诉上海首例伪造银行现金解款单为他人注册公司、提供验资案件后,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近日对该起案件中提供验资报告的上海汇中伟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汇中会计所)法定代表人王某、注册会计师吴某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依法提起公诉,成为该市首例被起诉的此类案件。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5年1月至12月间,汇中会计所接受上海禅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为557家拟设立公司进行货币验资,验资注册资本达人民币13.8亿元。这557家拟设立公司提供的银行现金解款单、进账单、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均是上海某银行职员刘斌伪造的。汇中会计所聘用的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唐某负责验资报告相关材料的初审工作,在未核实真伪、未亲自向银行函证的情况下,唐某将上述虚假验资材料交给注册会计师吴某,吴某根据唐某初审后的验资材料制作验资报告并盖章,最后上述557份验资报告由王某加盖主任章及单位章。由于汇中会计所出具的557份验资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实,导致工商部门对事实情况作出错误判断,使上述主体资格和条件不符合的公司获领营业执照等严重后果。2007年3月,王某、吴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