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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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有优待 逃避要惩罚
征兵开始了,请关注一下兵役法律法规
本报记者 李道演

  又到一年征兵时,许多热血青年又有了当兵的机会。然而,要想参军,除了要有强健的体格外,还需要对相关法律有所认识和了解。因为,参军不仅是青年的梦想,也是每个公民神圣的职责和义务。

  依法服兵役是神圣职责和义务
  按照《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哪些人属于依法被征集服现役的?据了解,我省今年征兵的年龄要求与往年一致,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此外,我国《兵役法》还对免征、缓征和不征集等情况做了具体规定,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予以免征;如果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者缓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也可以缓征;而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征集。

  义务兵退役后可享多方优待
  许多热心报名应征的男女青年会对退役后生活就业担心。为此,《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对义务兵退役后的生活优待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
  义务兵退役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接收和安置;城镇义务兵退役后自谋职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并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就学、税收等方面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义务兵退役后报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各类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录取。
  此外,如果义务兵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退役后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入伍前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的,退役后原学校应当准予复学,并在学费、升学等方面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

  逃避服兵役最高可罚5万元
  依法服兵役是一种神圣的职责和义务,逃避服兵役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两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另外,为了确保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及我省的有关法律还规定了阻碍征兵工作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对有“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用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其他扰乱征兵工作秩序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而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碍公民履行征兵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碍征兵工作行为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