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的公司就是不还钱怎么办?海宁这个案子告诉你一条新路——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清算债务公司通讯员 潘霖强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5万多元的债权无法实现,海宁一家时装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债务公司。10月8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受理了首起债权人申请的强制清算案。 海宁市凯球时装有限公司曾托海宁市龙邦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运送过一批皮衣,结果被快递公司遗失了。为此,双方打起了官司。2006年4月,海宁法院判决龙邦快递公司赔偿凯球时装公司皮衣损失51460元。 判决生效后,龙邦快递公司没有支付赔偿款。凯球时装公司向海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发现龙邦快递公司已关门停业,也没有找到可以执行的财产,于是裁定终结执行。 凯球时装公司并没有因此放弃债权。10月8日,该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清算另一家公司。凯球时装公司称,龙邦快递公司已更名为海宁市麒邦机械有限公司,而该机械公司因未按期参加年检于2008年1月16日被海宁市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184条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应当自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由股东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麒邦机械公司股东至今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公司法还同时规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海宁法院已受理凯球时装公司的申请,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小贴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的职权之一就是要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