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5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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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和“乡下人”的户籍身份平等了
嘉兴将实行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小陈是嘉兴市一家企业的职工。经过十几年的打拼,他在这个城市有了稳定的工作,买了自己的住房,可是他无法拥有这个城市的户籍——他出生在农村,从小就已经习惯在户口一栏上填写“农业”二字。
  不过,10月1日以后,小陈的户籍身份将发生根本的转变——嘉兴市将不再有农村户口。小陈可以凭着他在城里的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这两个基本条件,将户口从老家农村迁往现在的居住地。
  城乡的户籍壁垒是如何被打破的?“城里人”和“农村人”又该如何自由迁徙?昨日,嘉兴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取消“农业户口”
  嘉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姚钰明说,公安机关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目的是建立城乡统一,以按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工作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
  姚钰明说,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也包括取消由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派生出来的自理口粮户口、小城镇户口、蓝印户口等户口性质划分类别。
  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后,嘉兴公安机关不再受理、审批户口“农转非”、“非转农”的申请,在换发居民户口薄、制作常住人口登记表、开具准迁证或迁移证等户口证件时,不再标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在户别栏统一填写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打破户口“迁徙”壁垒
  “城乡二元化”户籍制度,其特征就是用行政手段控制农村人口进城,而嘉兴的这次户籍改革,使得户口迁移由原来的“政策控制”为主转为“条件准入”为主。
  “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两者合起来称为生活基础。” 姚钰明说,户口迁移在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下,既允许生活基础在城市、城镇的农村居民迁往城市、城镇,也允许生活基础在农村的城市、城镇居民迁往农村;既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投靠城市、城镇居民,也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市、城镇居民投靠农村居民。
  据悉,嘉兴市已经出台了加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衔接。

  法律专家:破冰之旅 意义深远
  “城乡二元户籍制已经成为制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壁垒,即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延缓了城市化的进程。而嘉兴率先打破这一沿袭了几十年的户籍制度,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迁徙自由、实现公民权利平等方面,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 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京衡律师集团主任陈有西认为。
  陈有西表示,改革开放之后,大量农村人口离土离乡,进城打工。随着改革的深入,公民的迁徙自由尽管有了保障,但是受户籍的约束,产生了大量的“城市游民”,他们在城市生活,却享受不了城市人的待遇。近年来,这种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不利于我国农业人口城市化顺利进行,增加了对人口进行精确管理的难度,限制了公民自由迁移的需求。
  “事实上,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城市化的推进,很多城市已经具备了实行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的条件。比如嘉兴市,是长三角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基地之一,经济发展快速,交通日益发达,城市化程度不断推进,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陈有西说,嘉兴开启了“破冰之旅”,人们有理由期待,由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所带来的城乡居民在各方面真正享受平等待遇的目标能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