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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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艰辛维权 为歌曲《编花篮》“争名”
吴非

  “编,编,编花篮,编个花篮上南山,南山开满红牡丹,朵朵花儿开得艳……”清爽朴实的歌词,欢快流畅的曲调,一曲脍炙人口的《编花篮》唱遍大江南北,也唱出国门,传唱了半个世纪,历久弥新。
  《编花篮》是河南民歌还是创作歌曲?78岁的曲作者郭复善经过20年的奔波维权,终于将它还原成自己的原创作品。《编花篮》究竟有着怎样的身世之谜,为何会被误认为民歌,又怎么会在半个世纪后才被正名?

  灵光一闪谱下经典歌曲
  今年已78岁高龄的郭复善,出生在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一个贫困之家。
  解放前,郭复善参加了八路军,主要搞文艺创作。新中国成立后,郭复善转业到河南省歌舞剧院担任指挥,后转到省文联任曲艺编辑。
  1958年底的一天,郭复善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了一首歌谣——《编花篮》。第一次阅读,他就被朴实明快的歌词打动了,一时间激起创作灵感,他当即决定为其谱出曲调。郭复善用了不到2个小时便完成全曲创作。第二天,他连同歌词一块寄给了当时国内著名的音乐刊物《歌曲》。
  那时候,郭复善还不认识《编花篮》的词作者钟庭润。当时的钟庭润是一名小学老师,在河南登封一所农村学校任教。钟庭润很喜欢诗歌、散文。白天,他备课教书,晚上一有闲暇便写上几笔。钟庭润通过平日观察群众劳动的热闹场面,构思写下《编花篮》,作品中将棉花比做一朵朵盛开的牡丹花,表达了一位农村姑娘在棉花丰收时的喜悦心情。后经郭复善配曲,《编花篮》就成了一首完整的群众歌曲。
  曲作者郭复善说,这首歌本来就是歌颂劳动人民的:一个棉产区的少女自己种棉花,自己编花篮,棉花熟了以后自己采摘,摘了棉花以后送到北京献给毛主席。
  1959年3月,《歌曲》第3期刊发了《编花篮》,词作者署名钟庭润,曲作者用了郭复善的笔名“筱轩”。《歌曲》刊发这首歌时,题目下方出现了“河南民歌”字样。郭复善说,当时谱曲时,吸取了洛阳曲剧的一些元素,“河南民歌”4个字是投稿时特意加上去的,但并不代表这就是集体创作的民歌类型,所以当时《歌曲》编辑也没有删掉。
  1960年,《编花篮》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传向神州大地,从此该曲红遍大江南北。更让郭复善想不到的是,《编花篮》这支曲子能传唱半个世纪,还唱出国门,唱进了维也纳金色大厅。
  《编花篮》的走红也使词作者钟庭润的生活发生了改变。随着作品数量的不断增加,钟庭润名气越来越大,后来被选调到河南省文联工作。而此时郭复善也转到河南省文联工作,两人既为同事,又为邻居。

  原创歌曲竟变成民歌
  《编花篮》这首歌走红后,很长一段时期,郭复善并没有在意署名问题。对一名作者来说,最幸福最开心的事,莫过于自己的作品被大众所接受所喜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郭复善原本平静的心起了波澜。
  1988年初夏的一天,郭复善在广场晨练时,忽然听到“编,编,编花篮,编个花篮上南山”的歌声,悦耳动听的女高音传到耳朵里,熟悉的旋律让他心跳加速,激动异常,这不是自己的作品《编花篮》吗?
  郭复善立即跑进传出歌声的那家音像店。店里正播放磁带,是1986年中国唱片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版的《中国民歌四十首联唱》,那盘磁带将《编花篮》列为河南民歌,既没有词作者,也没有曲作者。随后,细心的郭复善通过走访,发现郑州许多音像店都有《编花篮》的磁带,并且都以“河南民歌”冠名,有些还对歌词作了一些改动,由农村少女爱劳动“摘棉花”变成了“摘牡丹”。
  当郭复善把改编过的词告诉钟庭润时,这位词作者也是一脸的不解:“我的诗歌怎么成了民歌了?我歌颂劳动人民,歌颂人民领袖,怎么变成了姑娘摘牡丹了?”
  郭复善也越想越不是滋味。
  1988年4月,郭复善致信中国唱片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强调《编花篮》不是民歌,要求恢复词曲原貌,但该公司回复说“不知道歌曲是你们创作的,以后再版时恢复”,并随信寄来30元稿费,便再没有与郭复善联系。郭复善的老伴史子珍说:“当时,老郭别提多难过了,就像自己的孩子被人抱走了一样,每天吃不香睡不着,我看着都着急!”
  1988年5月,郭复善再次提笔写信,坚持要求对方将作品恢复原貌,可对方迟迟没有回信。由于当时国家还没有出台著作权法,郭复善只好将此事搁置一边。
  199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开始实施,郭复善看到了希望。
  1992年7月18日,郭复善在北京一家报纸上发现一篇文章《词曲作家的著作权必须得到尊重》,郭复善由此知道,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而且不少著作权案例都是原作者年纪大了或死亡后,儿女们费尽周折为其提起诉讼的。郭复善不想将来给子女留下后遗症,想在自己有生之年能解决问题。
  随后,郭复善与北京唱片公司及总公司多次联系,提出恢复《编花篮》原貌,纠正侵权错误,但均无结果。“那么多家唱片公司,我也不可能一一和他们联系,我都这把年纪了,我也很想将他们告上法庭,但要是打官司,我也不可能一个人来来回回跑北京,儿女们也不会放心的。”郭复善说。

  为维权加入音乐著作权协会
  郭复善并不灰心,他通过报刊、电视台多次说明《编花篮》的来历。事实上,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中国音乐家协会曾针对此类歌曲专门作出一个解释,称带有地方民间音乐色彩的作品,只要有明确的词曲作者,都不应被当作通常意义上的民间集体创作的民歌,而应归为个人音乐作品。
  郭复善尽力维权,举步维艰。2003年,郭复善加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并与协会签订授权合同。郭复善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集授权作品的侵权使用情况,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授权人申请行政处罚、法律诉讼,授权人应提供协助、为被授权人出具相关证据资料。
  但是,多家唱片公司还是将《编花篮》以民歌冠之。
  2006年3月,郭复善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写信,坚持要求恢复作品原貌,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并按对方要求寄去了能证明《编花篮》是自己创作作品的相关资料,以及从市面上购买的侵权作品,委托协会追究中国唱片总公司的侵权责任。郭复善说,从3月份到10月份,虽经协会与中国唱片总公司协商,但结果只是最多支付一些费用,署名不会变。

  获颁著作权登记证书
  从1988年到2008年,为争讨《编花篮》的著作权,郭复善整整奔波了20年。
  今年3月12日,喜讯传来,经河南省版权局核实、鉴定,一度被认为是集体创作的歌曲《编花篮》最终被确定属个人原创音乐作品。这一天,河南省版权局为郭复善的音乐作品《编花篮》颁发了著作权登记证书,78岁的郭复善接过证书,百感交集。
  郭复善说:“以后,谁再用《编花篮》就得署上老钟和我的名字了,否则就是侵权。”
  多年来,郭复善保持着一个习惯,就是保存自己作品被传唱的记录。他说,仅在2007年,他亲眼见到《编花篮》共播映12次,其中4次上了央视。
  在郭复善简朴的家里,客厅墙壁上,除挂了几张当年和妻子一起合作演唱《编花篮》时的照片外,还挂着《编花篮》著作权登记证书,格外显眼。
  不久前,郭复善去看望老同事钟庭润,两人拿起著作权登记证书,感慨万千。郭复善告诉钟庭润一个好消息:2007年,他发现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五年级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中,第八课“河南民歌”选用的是《编花篮》,但没有词曲作者的署名,为此,他向出版社反映了情况,出版社很重视,决定补上署名。
  据《法制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