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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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检察事业三十年
本报记者 汪嘉林 文/摄 通讯员 小薇

  30个春夏秋冬,30载检察人生。对于嘉兴平湖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胡加华来说,每次回首过往的岁月,都会看到自己伴随着中国检察事业的发展而留下的坚实脚印。
  胡加华从事过反贪肃贿和公诉工作,但感情最深的还是公诉科的那些往事。他告诉记者,自从1990年进入公诉科后,他一直干到现在,18年来激情不变。2006年,胡加华被评为“嘉兴市优秀检察官”,同年他所带领的公诉科被记集体三等功。

  “一竿子到底”办案
  1979年4月,胡加华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到平湖检察院。其实对于当时的他来说,检察工作还相当陌生。“那会儿对检察院就只有两个印象:一个是穿制服的,另一个是检察院是打击犯罪维护百姓利益的。”胡加华说。
  刚开始,胡加华被分配到经济检察科(现为反贪局)担任法警,主要从事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工作虽然很单调,但胡加华却有着前所未有的激情。直到1983年,胡加华被任命为检察员。
  “短短几年时间,检察工作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胡加华说,刚进检察院的时候,只有起诉、批捕、办公室等几个部门,就在那三四年间更多的部门设立和增加。曾经很少或从来没有过的案件一下子多了起来,给了胡加华这一代的“检察人”很多新的挑战。
  “到了1985年,我已经是经济检察科副科长了。当时,由于改革开放而带来的经济上的变化已经相当明显。”胡加华说,一些乡镇企业的负责人、乡镇干部贪污受贿的案件与前几年相比多了很多。而对这些案件的侦办工作则全部落在了经济检察科的身上。
  就在胡加华当上副科长后不久,平湖县(当时称县)全塘镇金桥村5个村干部的经济问题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注意,这也成了胡加华亲手办理的第一案。
  胡加华告诉记者,当时侦查工作是“一竿子到底”,从侦查到最后向法院提起公诉全程由一人负责。“累、工作量大是那会儿办案的特点,检察官办案凭的是自己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良心。”胡加华说,至今他还记得,这5名村干部的案子开庭审理时,很多百姓来旁听。在胡加华眼里,这就是对他工作最大的肯定。

  案卷内容烂熟于胸
  “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检察工作中的各项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了,‘一竿子到底’这种做法已一去不回头。”胡加华说,那时起诉科(现为公诉科)、批捕科以及其他各个部门已基本实现各司其职、互相监督。1990年,积累了相当丰富的起诉经验的胡加华被任命为起诉科科长。
  “虽然并不算是新手上路,但起诉科和以前所在的经济检察科仍有着很大的不同。”胡加华说,由于起诉科没有侦查这一环节,所以对案件的了解只能通过案卷,办案的压力无形中大了很多。
  1997年,黄姑镇的一些干部涉嫌受贿罪受到查处,案件很快到了胡加华手上。“8本案卷堆起来足足有半米多高。”胡加华说,充分了解案情、将各种各样的情节烂熟于胸是一名公诉检察官必须具备的基本功。
  要将8本案卷看一遍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更不用说烂熟于胸了。那段时间,胡加华几乎天天挑灯夜战研究案卷。“在法庭上,我一定要将辩护律师说得心服口服。”
  1997年5月,此案开庭审理。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所收受的钱物全为礼尚往来,并不构成犯罪。针对辩护律师这样的说法,胡加华反驳道:“按当时的行情,一般结婚送礼的礼金为每人200元左右。而被告人儿子结婚时收到的一个红包就有近万元。这显然有悖常理,大大超出了礼尚往来的标准。”与此同时,胡加华向法庭递交了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受贿行为。最终,该被告人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年轻检察官的好师傅
  胡加华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在他的带领下,公诉科的每位检察官都以他为榜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十几年来,无一人在办案中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对于院里的年轻同志来说,胡加华是他们的老大哥,更是授业解惑的老师,他们尊称他为:加华师傅。一开始,这个称呼只是他手把手带过的徒弟这么叫的,到后来全院同事都这么叫他。胡加华带年轻同志向来是倾囊相授,所以院领导总是乐意将新来的大学生放到公诉科去锻炼。胡加华带过的同志中很多走上了领导岗位,更多的成了院里的办案骨干。
  胡加华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身为公诉科长、主诉检察官,除了办案外,他还要处理大量组织、协调工作,完全有理由少办几个案子,但他不但带头办案,而且带头办大案、难案。几年来,他的办案量一直是全科最多的,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
  2006年,胡加华不幸被确诊为胃癌。消息传来,所有熟悉他的人都惊呆了。人们怎么也难以相信,这样一位精力充沛、工作热情、待人和蔼的老科长怎会得如此重症。更让领导和同事们为之动容的是,即便是身患重症,在手术住院期间,胡加华也没有放下过工作,而是把近阶段要做的工作写在纸上,托人带回来,嘱咐大家一定不要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