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腐蚀的钼矿腐蚀了19名官员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林伟 曹莉芳
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利润,钼矿企业主不惜一切腐蚀拥有行政权力的政府官员。在这场钱权交易中,人性的贪婪和丑恶暴露无遗。
在青田钼矿被发现开采之前,黄垟村只是浙南大山里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或许是上天的恩赐,丰富的钼矿资源改变了那里的一切。钼,这种银灰色极耐高温和腐蚀的金属,不仅赐予了村民富裕的生活,同时带他们走出了孤陋寡闻的日子。然而,朴实的村民怎么都没有想到,这种带给他们富足的金属却腐蚀了一大批安监、公安、国土、乡镇等部门里拥有实权的国家工作人员。 随着一座座矿山被挖掘开采,19名政府官员相继落马,成了矿山企业主非法牟利的垫脚石。
钼矿的诱惑 钼是一种具有高强度、高熔点、耐腐蚀、耐磨研的金属,广泛应用于军工及运输装置、机车、工业机械等高温部件的制造上。由于用途广泛而储量稀少,近年来,钼矿精由每吨两万元左右一直飚升到二三十万元,但仍然供不应求。高额的利润引来无数“掘金人”。 近年来,国家各级部门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无疑给这些逐利行为套上了“紧箍咒”。对于这些矿山企业主来说,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审核到炸药的审批、日常矿山的治安管理等等,无论哪一个环节受阻,都意味着要眼睁睁地看着每天数十万的利润白白流走。而想挣脱这些“紧箍咒”,就必须要跟那些会念经的“唐僧”处好关系。于是,一幕幕权钱交易在矿山企业主和相关官员之间悄悄展开。
两年内栽了19名官员 这场反腐风暴的源头来自大山深处的丽水市松阳县象溪镇。 2007年年初,丽水市检察院接到了一条群众举报线索,称丽水安监部门个别领导有收受矿山企业主贿赂的嫌疑。顺着这条线索,检察官发现其中“有货”——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戴蔚、办公室原主任李英谦、矿山安全监察处原处长伍汝兴均牵扯其中。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涉案人员还涉及青田、松阳等地。最后,在丽水市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市县两级8名腐败分子均被绳之以法。 在这批腐败案件的查办中,检察机关发现,曾位列丽水市工业企业50强的浙江鑫鸿钼业有限公司、青田县上横坑钼业有限公司等矿山经营企业也处于此次风暴的核心地带。然而,这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已闻风而逃。2007年底,在逃的鑫鸿钼业公司董事长陈某和上横坑钼业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终于归案,使这次反腐斗争出现重大转机。 今年,在丽水市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青田、松阳县检察院以此为突破口,顺藤摸瓜又挖出了一个涉矿窝串案。包括省安监局矿山安全监察处原处长叶某、原副处长陆平以及青田县安监局原局长叶某某、原纪检组长饶某、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卢某、青田县黄垟乡原乡长占某、青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金某某等在内的11名官员相继落马。至此,在短短两年时间内,19名政府官员栽在了这场矿业反腐风暴中。
为了比饭还重要的炸药 “金大”,这是青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对大队长金某某的尊称。在他们看来,“金大”是公安队伍里相当严谨的“老兵”:有着十多年刑侦大队长的经历,工作雷厉风行、说一不二。民警们都很敬畏这位一心扑在工作上,没有其他业余爱好的“头”。 但是,就是这位看似和钼的质地很像、具有耐腐蚀特性的“老兵”,却没有抵挡住矿山企业主的轮番轰炸,最终被4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2000欧元以及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掀翻在地,受到有期徒刑6年的惩罚。 相比“金大”,该治安大队民爆专管员毛某某的“业余爱好”就十分丰富。在侨乡青田,房价已惊人地超越2万元/平方米,消费也贵得吓人。不过,毛某某的日子却过得很惬意,隔三差五就有矿山企业主请他喝茶唱歌打牌;消费高,有人结账;打牌,有矿山业主“抱腰”,赢了归自己,输了不用给钱;逢年过节的还能收到好烟好酒及购物卡,甚至还有美金。毛某某最终获刑5年。 他们之所以被矿山企业主像供神一般地捧着,就是因为他们手中有权。用矿山企业主的话说,炸药比饭还重要,没了饭还可以坚持半天一天,但没了炸药,企业就得马上停工。因此,矿山企业主为了去掉在炸药审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矿山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紧箍咒”,先后给时任青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的金某某、副大队长邹某某、民爆专管员毛某某、黄垟派出所所长张某某、教导员周某某等5人送钱送物。这些人中,除周某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他4人均被判处3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安全事故如此被摆平 高利润伴随着高风险。近年来,这几个涉案的矿山接二连三地发生多起人员死亡的安全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发生死亡事故的矿山必须先停产进行事故调查,再根据情况进行整顿。 矿主们心里很明白,整顿的时间越长,损失就越多。为了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及早地开工减少损失,如何接近调查组成员并取得他们的支持,几乎成了所有企业主挖空心思的一项工作。于是,行贿成了这项工作的重心。 叶永毅,在旁人看来,这个精明能干的“70后”可谓仕途远大。2004年5月,叶永毅担任青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一把手”。2007年6月,他又当选为青田县东源镇镇长。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在这个位置上只坐了半年,叶永毅就被刑拘了,他的那段见不得光的钱权交易也随之曝光。 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虽然时间已经很晚了,但上横坑钼业公司董事长陈某某还是来到叶永毅家拜年。陈只在叶家一楼的门边呆了一会,就将一个袋子交给叶永毅。袋子里装的是两个红包,内有2万元人民币和1000元欧元。叶永毅推辞了一下,说“不用的”,陈某某又客气地说了句“应该的”,就这样,一个简短的拜年结束了。 2007年春节前的一个傍晚,正在上班的叶永毅又接到陈要拜年的电话。有了前一年的经历,叶永毅心知肚明,办公室自然不妥,于是,两人约在了儿童公园附近见面。和之前一样,叶永毅收到了2万元人民币和1000欧元的红包。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局长带头受贿,自然无法管教手下的人,青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纪检组长饶某也沾上了权钱交易。此外,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卢某、青田县黄垟乡原乡长占某等,在任职期间,也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矿山企业主所送的人民币和外币。 不仅仅在青田,这些企业主还将罪恶的触角伸向市里、省里。丽水市安监局原副局长戴蔚、办公室原主任李英谦、矿山安全监察处原处长伍汝兴以及省安监局矿山安全监察处原处长叶某、原副处长陆平等也因先后收受了这些企业主的糖衣炮弹而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令人发指的是,这些人落马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个不幸的安全事故。如省安监局矿山安全监察处原副处长陆平的腐败案背后就牵扯了关乎命案的事故。 2005年12月,浙江鑫鸿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因有害气体中毒施救不当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这场事故中,3人死亡、4人受伤。陆平是省联合调查组的主要负责人。为了在事故调查中获得照顾,使企业尽早开工,该公司董事长陈某先后送给他5000欧元和20张某百货公司的购物卡。
编后: 这批涉矿受贿窝案的查处结果令人触目惊心,仅仅几个小小的矿山企业,在短短两三年时间里就先后用贿款扳倒省市县的19名官员。这19名官员中除4人因情节轻微被免于刑事处罚的外,其余被判处了1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些干部中,有的是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干部老党员,有的则是曾经在各自岗位上为国家为社会作出过贡献的功臣。面对高墙生活,他们都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可在当时,他们都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也许正如丽水市安监局矿山安全监察处原处长伍汝兴在看守所里说的那样:平时忽视了人生观道德观的培养,忽视了小节,关键时刻没把握好自己,一点点地被侵蚀,最终难免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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