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东北汉子为海宁法援律师授“奖牌”
廖玲红

  8月22日,正当全国人民在为奥运健儿加油呐喊、中国赢得的奥运奖牌数不断攀升时,浙江天音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金海也获得了一面“奖牌”——那是来自吉林省舒兰市的东北汉子张国(化名)送来的一面锦旗,红色的锦旗上“扶弱济困、仗仪(义)直言”几个字分外夺目。

  四年前突遇车祸
  来自舒兰市吉舒街道的东北汉子张国因所在企业转制而下岗。2000年,正当壮年且有着多年驾龄的他来到海宁,找了份在筑路施工队开货车的差事。之后日子过得也算平稳。
  2004年3月15日,张国像往常一样驾驶货车将线缆运送到施工路段后,下车穿过海昌路海洲路口南延路段时,突然被一辆急速开来的轿车撞上。处于昏迷状态的张国当即被送往海宁市人民医院抢救。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了张国右胫腓骨中段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腓骨头骨折。医院为他及时做了钢钉、钢板固定术。
  一个月后,张国出院回东北老家调养。3年后,张国在医院拆除了钢板。

  三来海宁异乡维权
  而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只向医院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没了下文。张国说,伤痛折磨还能扛得住,但他家本就是低保户,生活并不宽裕,这一下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真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怎么过。
  2007年7月,刚做完钢板拆除术的张国不顾身体虚弱,只身来到海宁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因当时事故发生路段尚未正式通行,事故由海宁市公安局硖石派出所处理。
  7月20日,海宁市公安局对张国作出“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休息时间一年”的伤残评定书。
  当年11月,张国再次来到海宁,拿到了海宁市交警大队出具的张国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所需材料都已具备,但肇事方一拖再拖,就是不愿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
  2008年3月,无奈的张国经人指点来到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作人员仔细解答了张国的问题。中心人员的解答让张国看到了维权希望,他马上回到老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法援相助四个月后获赔
  4月1日,张国带齐了相关材料,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受理了张国的援助申请,并指派浙江天音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所律师余金海接案后,马上着手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同时,由于伤残评定书上“休息一年”与当事人实际休息时间相差甚大,如果不申请司法鉴定,误工费计算只能依据已有的伤残评定书。为此,援助律师就是否申请司法鉴定专门征求了张国的意见。张国考虑时间和经济方面的情况,表示自愿放弃。
  5月20日,张国收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但案件当日调解未成。张国带着失望再一次回到了东北老家。而海宁这边,在援助律师和法官多次做肇事方工作的情况下,事情终于有了进展。
  8月18日,一个令人心情舒畅的日子。这天,张国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与肇事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拿到了4年前车祸的首期理赔款5万元。
  “再过几天,我的孩子就要到山东读大学了,这笔钱对我们这个家来说实在太重要了,真的非常感谢。”张国握着余律师的手,感慨地说。
  据悉,张国的小孩目前已在山东上大学,张国也将于近日收到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