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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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这样关照特困对象——
既给法律援助又给资金救助
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叶亚飞

  日前,云和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向刘某和许某各发放了500元特困救助金。这是该县法律援助特困对象救助金设立以来首次发放的救助金,据了解,这种救助方式在全省也属开创性的。
  刘某和许某是安徽人,今年2月起一直在云和某企业做工,原定年薪3万元,但到8月份时,两人除了分别拿到过6500元生活费外,仍各有13000元工资没有拿到。无奈之下,刘某、许某和另外3名工友到云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由于刘某和许某平时并无什么积蓄,一时也找不到工作,又没有亲友可以投靠,生活陷入了困境。在办理援助手续的过程中,援助律师了解到两人的情况后,为他们申请了有偿法律援助特困救助金,并在当天就办好审批手续。很快,刘某和许某就分别领到了中心发放的500元特困救助金。
  据云和县司法局负责人介绍,特困救助金的来源是以财政拨款为主,社会和个人捐赠为辅,目前启动经费4万元已经到账。这笔资金由县司法局专项管理,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特困对象最基本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申请财产保全的保证金,以及其他在完成法律援助案件事项中必需费用的补助。
  为规范救助金的使用,云和县司法局还出台了管理办法,对发放对象、条件、手续等作了明确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特困救助金将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分为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两种。其中,对于在获得法律援助之后经济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的,法律援助中心会与受助人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要求其适时返还救助金,以确保救助金的循环使用。
  刘某、许某对救助金雪中送炭般的温暖表示十分感激。他们说,在拿回工资后,将按协议约定全额返还救助金,让更多的特困群众能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