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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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之痛”远离正义之门
永康法院建立诉讼打假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方向红 赵荔

  本报讯  明明只欠人家5万元,提供给法院的借据上却写成了277万元——出于各种目的,想利用法律钻空子、占便宜的虚假诉讼不时成为司法之痛,诉讼打假成了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题中之义。永康市人民法院自去年6月成立专门的打假案小组以来,至今已形成了打假长效机制。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就虚假诉讼问题到该院进行了调研。
  从2007年6月查处第一件假案到记者日前采访时,永康法院已成功查处虚假诉讼13件,涉案标的达515万元。“这13件假案,每一件都查得很不容易。”永康法院纪检组长程坚说。
  去年6月,该市某退休职工将自己的外甥朱某及其妻子一起告上法院,催讨277万元借款及利息。法院经过细查,发现实际欠款只有5万元,这是外甥为和妻子争财产而和舅舅合谋上演的虚假诉讼。
  “要以营造良好社会诚信秩序、维护法治环境为根本宗旨,查清事实背后的事实、证据背后的证据,还案件本来面目”,就在查处第一件假案的过程中,永康法院院长何耀明提出了如是打假要求。与此同时,由分管院长等多名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以及监察室等部门组成的打假案协调小组在该院成立。
  “造假案的人本身就比较奸滑,有的还有一些懂法律的人在背后出谋划策,所以仅靠承办法官个人去查,力量太单薄。如果不是院里成立了协调小组,在力量上、调查手段上统筹协调,根本不可能有好的效果。”该院一位法官深有感触地说。
  除了建立打假案协调小组,永康法院还建立了立案预警、信访预警和纪检预警三项机制,形成了“三汇报,三审查”的打假制度,即立案阶段对批量案件及时汇报,整合全院情况组织排查;审理阶段对有疑点的案子及时汇报,必要时整合各庭室力量细查;信访环节对反映强烈的及时汇报,就反映事项进行核查。这三项预警机制就像是三层防护网,大多假案都能从这几个关口找到造假的蛛丝马迹。
  “虚假诉讼实际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既有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也有造假低成本与高效益巨大反差的诱惑,不良法律执业者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何耀明认为,“打假不单单是审判层面的事。”因此,在查处假案过程中,永康法院还采取了政策攻心、舆论引导等多种方法。如在查处一件借贷纠纷中,法院特意把庭审安排到当事人所在村,面对大量知根知底的乡亲,原告的心理防线崩溃,终于承认借款已归还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