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最高院要求“公信立院”
杨维汉

  据新华社  立足公正,着眼自身,提高司法公信,增强司法权威。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向全国各级法院提出5点要求,摆问题、查原因、拿措施,着重抓好“公信立院”。
  ——要认真分析影响司法公信力提升的各方面因素,反思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的反差。
  ——要从法官主客观两个方面一起下功夫,注重从自我抓起,从基础工作抓起,从细节抓起,塑造法院和法官的职业素养。
  ——要强化对法官的品格考核,突出对法官“德”的评价,教育法官增强党性、坚守理性。
  ——要注重营造“庄重、规范、公正、文明”的法庭形象,以简明直接的方式,创立法庭公约规则,并以此为标准,不断提高法官自身素质。
  ——要在公正高效、审判公开、反腐倡廉、法院管理和司法宣传上下功夫,特别要把管好领导干部,管好人权、财权、审判权、执行权作为重点,通过加强督查巡视和问责追究等措施,逐步确立起人民法院的公信形象。
  最高法院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鼓励干警向社会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和群众工作能力为重心,努力提升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