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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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首次听证“红头文件”
顾春

  8月26日,《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听证会召开,10名市民代表参加。
  这是温州市召开的第一个“红头文件”制定听证会。 
  ‘红头文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与民生相关、与发展相关的‘红头文件’,听取公众意见,不但利于出台更科学、更合理的规定,也利于公众自觉遵守规定。依法行政是政府的第一目标,公众参与则应该是推动依法行政的主要力量。” 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沈福俊说。

  听证焦点
  能否遏制乱收费
  经济发达的温州市,目前市区共有车辆16万余辆,每百户居民拥有汽车25.9辆,而停车位仅有4万多个,相当于每4辆车竞争一个停车位。而市区私家车增长迅速,2007年增幅达到27%。“在温州,停车是我们出行遇到的最头疼问题!”市民黄小洋说。正因为如此,他不仅长期关注停车难,还曾经向市政府反映,呼吁政府为市民解决停车问题。    
  人们普遍关心的停车收费形式、收费标准,特别是停车乱收费等问题,成为听证会上的焦点。
  已形成的《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送审稿)》中,对停车收费标准和形式都作了相应调整。市民的车辆停靠咪表泊位,免费时段由5分钟延长为10分钟。一级路段咪表泊位24时至次日8时、二级路段咪表泊位22时至次日8时,可免费停放。收费区域按照不同路段、时段,费用标准有所不同,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包月停车费的标准也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针对停车难引发停车乱收费的问题,《管理办法》提出:无收费权限的个人,向机动车停放者索要停车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这一条款获得不少市民代表的赞赏。不少市民代表在发言中提出进一步细化的要求。黄小洋说,今后发现乱收费去哪里投诉举报、能不能及时得到查处,是好政策能不能执行下去的关键。

  当事人
  听证带来意外收获
  温州市发改委是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当事人。工作人员表示,对听证会上好的意见、建议,他们将予以采纳,完善《管理办法》。对未予采纳和不在此文件调整范围内的建议,将由市政府留档,以备他用。
  解决停车难、乱收费问题,温州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努力,其效果评价还有待时日。用听证会的形式完善“红头文件”的制定,温州此举在市民中间获得巨大反响。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市民谈论最多的不是能否遏制乱收费,反而是本次听证会本身赢得了市民的更多关注和好评。这也成了听证会的一大收获。
  
  论坛留言
  希望今后多办此类听证
  在“温州论坛”上,网民纷纷留言,肯定这一尊重民意的做法,并希望今后类似这样的做法能更多出现在“红头文件”制定之前。
 据了解,去年8月,温州进行了咪表管理办法的市民座谈会;今年5月份,市发改委就《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民意见。8月26日,《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听证会召开。
 “温州听取民意制定‘红头文件’的做法值得推广。”沈福俊说,长期以来,“红头文件”制定处于一个混乱的状态中,制定主体多——各级行政机关都有权制定;越权制定、与规章制度相抵触、方式方法不科学等问题都存在。但同时,立法法对“红头文件”这一数量最多、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规章制度没有约束制约。一些“红头文件”得不到公众认可,原因之一,就是一些部门闭门拍脑袋制定规则的做法缺乏民意基础。这样的“红头文件”出台,执行效果不免大打折扣。
  “从程序法治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法律对‘红头文件’制定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是否需要听取民众意见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建议将来制定行政程序法时,对规范性文件制定需要听证作出明确规定,让听证成为核心制度。” 沈福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