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国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我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效能整体提升
沈国遂

  今年上半年,全省国税系统稽查部门共检查各类纳税户4887户(不含宁波,下同),经查有问题3454户,共查补收入11.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亿元,增幅达90.3%,这些表明我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整体效能得到提升。
  为有效开展专项检查打好基础,我省国税系统稽查部门针对全省各市县产业分布差异大、块状经济鲜明的特点,采取必查项目与自选项目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房地产、烟草、证券和知名品牌等4个行业为专项检查必查项目;同时各市(地)局在确保完成必查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确定1至2类企业(行业)为专项检查项目,使全省国税系统对大要案的高压严打成为常态。上半年全省共查处5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共计146件,同比增长35.2%。国家税务总局督办的4户企业专案检查已进入审理定案阶段。同时抓好重大税案曝光工作,上半年共对打击假海关完税凭证“秋风行动”等9起税案进行了公开曝光,充分展示了税务稽查威慑力,有效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下查一级”成为举报案件查处的重要手段。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共实施下查一级案件135件,共查补收入2.27亿元,占同期稽查查补总收入的20.3%。“下查一级”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省国税系统大要案件查处工作质量的较大提高,重复举报和举报人上访数量有所下降。上半年全省各级举报中心共受理涉税举报案件884件,同比下降18.8%,查补收入7615.34万元。
  网上协查成为案件协查工作的主要方式。牢固树立“协查地也是案发地”的观念,完善协查收复函工作机制,及时信息互通,强化异地联动。进一步利用新版协查系统开展网上协查,上半年全省通过3.0版协查系统共委托协查发票5284份,受托协查发票4770份,按期回复率始终保持100%。
  以税警联合办案协作机制为基础,坚决打击各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国税、地税和公安三方于3月初召开联席会议,全面负责税收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三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确定具体行动步骤,形成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保障了稽查打击职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