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轻信网友花季少女身陷淫窟 苦寻阿妹哥哥网上智救成功
  花季少女阿钰突然离家出走,哥哥通过阿钰的QQ聊天记录找到有重大嫌疑的网友,在阿钰家人声称要报警的压力下,网友只得联系阿钰。在“报平安”的电话中,阿钰机智地用家乡话向哥哥求救,最终她以叔叔病重,急需回家见面为由,逃脱魔窟。
  
  家人无暇照顾
  少女误交网友
  阿钰出生在海南一个小山村,虽然家境贫寒,但在父母兄长的悉心呵护下,阿钰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16岁的阿钰和所有女孩一样爱做梦,但是一次与网友的相见,却残忍地撕碎了阿钰所有的梦想与期待。
  今年3月4日,阿钰到温州和在此工作多年的家人团聚。哥哥阿强因为心疼妹妹,也没有让阿钰到工厂做工。
  因为整日无所事事,阿钰迷上了上网聊天,还在网上结交了不少朋友。其中有一个叫“刚”的网友言谈风趣幽默,温柔体贴,不谙世事的阿钰很快就和他成了好友。这一切,阿钰的父母兄长都蒙在鼓里,看着阿钰每天安安静静地呆在家里,很少去外面玩,家人感到很放心。
  
  妹妹离家出走
  哥哥QQ寻人
  3月13日下午,阿强发现阿钰不在家,以为阿钰去逛街或找老乡玩了,也就没在意。不料,过了两天还是不见阿钰的身影,阿强和父母亲这可急坏了——阿钰到温州时间不长,人生地不熟,能跑哪儿去呢?一个不祥的念头蹦了出来:该不会被人骗走了吧?阿钰的家人心急如焚,找遍了温州的大街小巷。虽然没有任何阿钰的消息,但家人却始终没有放弃寻找。
  这天,阿强在家里仔细回忆,猛然想起房间里的电脑。阿钰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这台电脑,能不能从网络上找到阿钰的有关信息呢?
  阿强立即登录阿钰的QQ,查看与妹妹有过联系的所有网友的聊天记录。突然,一个叫“刚”的网友引起阿强的注意。从聊天记录可以看出,这个“刚”和阿钰联系最为密切,就是他把阿钰带走了。
  得知这个信息后,阿强马上打通了“刚”留在聊天记录上的电话号码。“刚”接了电话,却说不知阿钰的下落。阿强没有放弃,一次次地与“刚”联系,并且告诉“刚”他要向公安机关报警。“刚”这下慌了,答应会叫阿钰和家人联系。
  
  乡音暗藏玄机
  少女机智自救
  3月21日中午,望眼欲穿的阿钰家人终于等来了她的电话。在电话里,阿钰用海南话和哥哥阿强说,她的日子过得很不好,连上厕所都有人管,要阿强骗“老板娘”说她的叔叔快不行了,让她回去见个面。
  随后,阿强和“老板娘”通了电话,说了妹妹交代的话,并称等事情处理完后再让妹妹回去上班。“老板娘”同意了阿强的要求。
  当天下午5点多钟,阿强就在温州的车站接到了阿钰。一路上,阿钰哭诉了一周来的遭遇。
  原来,3月13日下午,阿钰和“刚”聊天时,“刚”提出想带她到杭州玩,之后会把她送回温州。此时的阿钰怎么也没想到,网上文质彬彬的“刚”其实是只披着羊皮的狼。经不住“刚”再三热情相邀,阿钰答应了。
  见面后,“刚”提出让阿钰去做“按摩工”,待遇挺好,一年收入两万元,而且包吃包住。一开始阿钰不答应,但“刚”让她先过去看看,如果不行,到时再接她回家。涉世不深的阿钰同意了。
  当晚,阿钰被自称是“刚”表哥的胡某(绰号“二哥”)带到浦江一洗头房。路上,阿钰才知道,所谓的“按摩”就是卖淫。由于孤身一人在“二哥”的车上,阿钰心里很是害怕,却不敢多说什么。
  第二天早上7点多钟,老板的姐姐郑某(绰号“阿姐”)把尚在睡梦中的阿钰叫醒,二话不说就帮她化了浓妆,穿上暴露的上衣和短裙。随后,“阿姐”让她站在店门口招呼客人。阿钰不愿意接客,“二哥”就恐吓她:“你来容易回去难,钱我已经付给‘刚’了,要不叫你妈妈拿五万元来赎你。”说完还打了阿钰两个耳光。无奈之下,阿钰只能按“二哥”和“阿姐”的要求接客。
  从3月14日至3月21日,虽然只有短短一周时间,但阿钰在洗头房内度日如年,好在哥哥及时找到了她。
  听了阿钰的哭诉,痛心疾首的家人于3月25日晚向浦江县公安局报案。
  
  警方横扫魔窟
   “二哥阿姐”被擒
  浦江警方接到报案后,当天就立案侦查。3月28日零时,侦查人员在浦江县浦阳街道“温州洗头房”将犯罪嫌疑人“二哥”胡某、“阿姐”郑某抓获。
  胡某与郑某均是浙江永嘉人,今年2月胡某在浦江开了一家“温州洗头房”。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胡某招募、容留了小芳、丽丽、阿钰等人在洗头房从事卖淫活动。郑某在明知该洗头房所经营的是这种“业务”的情况下,仍与胡某的老婆(另案处理)一起帮助胡某管理卖淫女,收取嫖资并兼做洗头房的日常杂务,收取的嫖资如数交胡某。据警方查明,小芳等人在该洗头房二楼包厢内多次卖淫和进行其他性服务。
  至今,“刚”下落不明。
  8月26日,经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浦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胡某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郑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