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深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高水平奥运会的高级“哨兵”
走进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
徐伟

  北京奥运会完美落幕,刘岩心里被恋恋不舍的情愫填充得满满的。
  作为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也曾经亲身参与1993年和2001年两次申奥,刘岩感慨万千。
  “北京奥运会是举世瞩目的盛会,同时也是我们中国的百年梦想。法律事务部就是这个盛会的‘哨兵’,为奥运会站岗放哨,研究法律对策,防范法律风险。”刘岩说,值得高兴的是,我们在荣耀与挑战中,为奥运会提供了成功的法律服务。
  
  法律事务部
  是奥运会服务的主力军
  2001年8月,北京申奥成功不到一个月,北京奥组委筹备办公室就设立了法律事务组。“这是法律事务部的前身。”刘岩说,2001年12月13日,北京奥组委成立时,法律事务部成为北京奥组委的首批内设机构。
  据介绍,法律事务部从成立那天起,工作目标就非常明确,即以“为办好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会提供及时、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基本出发点,妥善处理中国国情特别是法律环境同当今奥运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下的法律框架的关系,尽快建立健全以合同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服务为重点,以认真履行《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合同》及中国政府、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奥组委承诺履行的国际义务为原则,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体育惯例,并能充分满足北京奥运会组织管理需求的,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组织有序的法律服务体制和保障机制。
  “奥运会法律服务是奥运会核心层面的法律服务,法律事务部就是为奥运会服务的主力军。”刘岩说,在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之前,国内对于奥运会法律服务,无论是实务部门的经验,还是理论部门的认知,都接近于零,但是我们确立了“十六字方针”:忠于法治、敢打硬仗、善于尝试、勇于负责。

  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
  开历史先河
  “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不仅是办好北京奥运会的重要保障,而且还是北京奥组委的法定职责。”刘岩说,在法律服务方面,我们开创一种全新法律服务模式,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实行法律事务部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处理奥运法律事务。
  2002年4月20日,北京奥组委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了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的公告。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共有53家律师事务所提交了应聘的项目建议书,其中绝大部分是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影响的知名律师事务所。
  “通过公开选聘方式确定法律服务机构,既是北京奥组委最早进行的招标、征集、采购活动之一,也是律师业中十分罕见的聘用方式,甚至毫无先例可资参考。”刘岩说。
  经过竞聘,北京奥组委最后聘用了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单位。公开选聘的过程和结果,不仅得到了律师界和主管部门的广泛好评,也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认可。
  北京奥组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尊重律师业的行业惯例,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队的优势,建立了一套富有奥运特色的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北京奥组委建立了法律服务立项、质量与费用管理、法律服务监管等制度。通过行之有效的立项、任务下达、成果验收、工作量确认、费用审核等一系列流程,使必要的项目通过法律风险评估并得到法律保障,既确保了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也严格控制了费用,避免了滥用法律服务。
  
  奥运法律成果与人才成长
  为北京留下宝贵遗产
  从北京奥运会筹备到奥运会的运行,几乎没有不涉及合同业务的领域,可以说,北京奥运会从一开始到结束都是以合同方式形成法律效应的。
  有特色,高水平,北京奥运会的辉煌即将定格在历史上。“从知识产权、广播电视到工程建设、市场开发,所有的工作最终都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如果有半点闪失,带来的损失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刘岩说。
  记者获悉,七年来,法律事务部起草、审查和修改的各类中英文法律文件数以千计。截至目前,北京奥组委迄今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的诉讼案件,能够做到这一步,难能可贵。
  刘岩表示,展望未来,奥运给北京留下的遗产绝不仅仅是修了地铁,建了鸟巢。我们所做的法律服务,为大型活动组织机构的法律工作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同时也为中国的法治进程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谈到法律事务部的团队建设,刘岩充满自豪:法律事务部现有五十多人,内设三个处,规模和一家中型律师事务所差不多,绝大多数是硕士学历,有相当数量的留学归国人员。在北京奥组委法律服务实践中,逐步成长起一批参与北京奥运会筹备工作、熟悉奥林匹克事务的法律专门人才。
  “北京奥运会取得了巨大成功,法律事务部和全国人民一道沉浸在喜悦之中。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奥运圣火熄灭,合同清理、知识产权移交、诉讼处理等善后工作即将展开,任务很艰巨,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刘岩说,我们将勇挑重担,有能力、有信心完成任务。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