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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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香在他手里化为剑气
记藏书千册的平湖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小薇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现代社会资讯发达,很多信息可以通过网络获得。然而,收藏了数千册法律专业书籍的平湖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马卫兵却认为,学习和钻研还是要靠散发墨香的书本。近日,他被平湖市授予“十佳学习型干部”荣誉称号。在他的感染下,该院公诉科的办公室总是被浓浓的学习氛围包围。
  马卫兵2000年从浙江大学法律系毕业来到平湖市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他没想到,刚上班就遇到了难题:碰上了一个因偷电而涉嫌盗窃罪的案子。“当时我认为,盗窃的对象必定是可移动的有形之物,而电却看不见摸不着。犯罪嫌疑人到底能不能算涉嫌盗窃呢?起诉到法院又会有怎样的结果?”马卫兵忐忑不安。最后他在清华大学著名刑法专家张明楷所著的《刑法学》中找到了答案。
  从此以后,工余时间自学成了马卫兵的“必修课”。他每年总要购买大量书籍,目前已拥有数千册书,内容涵盖法学、哲学、政治学、文学等各个方面。
  书香让他在办案领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在他的8年工作实践中,审查起诉案件有罪率达到100%。2001年平湖发生了著名的“猪肉精”案件。“这个案子究竟应以什么罪名来定性呢?”马卫兵说,盐酸克伦特罗(猪肉精的学名)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有毒化学品,又没有案例可以借鉴,他最后还在书海找到了答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他请教了很多刑法学的专家,大家一致认为,生猪养殖也是生产过程,以这个罪名来定性是最为恰当的。
  马卫兵的观点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可。2002年8月,“两高”出台《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就有相关认定。
  马卫兵说,学知识如果不用于实践,那就跟白学差不多。在办案中,为提高出庭支持公诉水平,他运用所学的新技术和新技能为司法工作服务,研究开发了方便、直观的“多媒体法庭举证系统”。2005年11月,由他主办的运用多媒体示证技术出庭支持公诉的汤某票据诈骗案,被嘉兴市检察院评为“优秀观摩庭”。
  此外,马卫兵还有一张他十分珍惜的聘书——嘉兴市检察学会“检察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