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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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听“泥腿子”侃法律援助
本报记者 仇健

  本报讯  “如果没有法律援助,我真不敢想象今后的生活会怎么样。”昨天下午,淳安县千岛湖镇屏湖村村委会的会议室内,面对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关切的目光,为女儿讨要抚养费的年轻母亲忍不住泪如雨下,她说,是法律援助让她的女儿有了生活保障。
  这里正在举行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民主恳谈会。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副厅长陈志忠、杭州市司法局局长洪慧萍等人驱车近3个小时,走进渔村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村民们进行了恳谈。
  “今天,我是带着耳朵来的,请大家讲讲对农村法律援助的体会和建议。”一坐下来,赵光君就笑言,今天的主角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村民。
  屏湖村的支部书记余发光也是一名法律援助的受益人。2000年,余发光还是一名普通村民,由于受到虚假广告的影响,他和村民购进了大量罗非鱼鱼苗,打算大干养殖业。可谁知,鱼苗纷纷死亡。原来,罗非鱼生存的水温要低于4度,但千岛湖的水温一般都在10度以上。余发光和100多户养殖户面临巨大的亏损。
  当时,法律援助刚刚起步,余发光对此还不了解,走投无路的他只能向政府求助。“为老百姓维权,要通过合法途径”,淳安县政府把案子转到了法律援助中心。最终,村民们得到了法律援助,拿到了鱼苗赔偿款。
  听了余发光的遭遇,赵光君深有感触,他说:“法律是国家给人民最高的福利,权益保障是最大的民生,而改善民生则是政府的天职。”他感叹道,法律援助是德政工程、惠民工程,不仅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还为政府赢得了公信力。
  参加恳谈会的,既有村民,也有在农村的县人大代表和村支书、村主任,还有活跃在基层的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
  每位代表发言时,赵光君和同行的领导都认真地记录,他说要把这些珍贵的一手资料都带回去认真研究,体现到下一步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中去。
  据了解,今年年初,省司法厅提出建设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不仅要让更多老百姓享受法律援助的恩泽,更要为老百姓带来高质量的法律援助。